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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拍改变了传统的营销模式

2015-07-06 10:37

华夏收藏网资讯 微拍兴起,无疑给这类群体中那一部分肯于放下“艺术家”身段的人带来新的希望。他们不仅可以在“微拍”活动中能以自己的作品换取一定的经济收入,而且也由于“微信群”里也聚集了许多艺术圈内专业人士和藏家,每一场“微拍”可以说都是为他们的作品办一次展览。何乐不为?因此说有欲望在“微拍”中充当委托方这一角色者,是不乏其人的。   再说拍卖活动中的第三个当事人——竞买人。在当今移动电话已经普及到了上至达官显贵,下至黎民百姓的程度的时候;在凡有手机者,十之七八不是已经成了“微民”就是“准微民”的时候(“微民”一词是从“网民”哪儿借来的)。“微信朋友圈”涵盖了三教九流、五行八作,各色人等。潜伏其中的必定有艺术品藏家、艺术品投资者、爱好者以及各种有艺术品需求的人。   尽管大藏家、大艺术品投资者可能经常是拍卖场上的座上客,但一般藏家或者其他有艺术品需求的人以及尝过“网拍”甜头的投资者并不一定都有财力、有魄力、有精力到拍卖场与资本雄厚大亨们一拼高下。要知道,如今豪华场面的拍卖会已经不再是艺术品发烧友和一般藏家的俱乐部,而已经异化为亿万富翁投资斗富的竞技场。那些经常到旧货市场淘宝的一般藏家,那些只能在互联网上寻找自己喜欢但价格不高的艺术品的人们,在发现“微信群”中有人尝试“微拍”的时候,自然会有人跃跃欲试。特别是那些本来就是“微信朋友圈”里的熟人们,大家彼此都有一定的亲切感和信任感,如果在“微信”聊天中一旦看到有自己喜欢的、需要的艺术品在“微拍”中出现,花上不太多的钱,过一把拍卖瘾,那是情理之中的事。   我这么说并不是在杜撰,在一篇记者采访“微拍”竞买人的文章中便有如是说:“在提到群内拍卖的感受时,她(指一位竞买人——笔者注)很开心地直呼好玩:大家享受你我疯抢的感觉,有点冲动性消费。另外也因为胡湖定的价位并不贵,都是千元甚至几百的东西,如果更贵的话,可能大家会更理性一些。”   好了,在“微信群”中搞拍卖,有了主持拍卖的拍卖人、提供标的物的委托人和竞买人三方主体;有了“微信”这一平台;还有比较成熟的第三方支付手段保障,我看“微拍”是可以成立的。   至于有人质疑“微拍”是否合乎《拍卖法》,我看这和“网拍”是否合法是同一个问题。现在不是有关部门正在为“网拍”定规范吗?那么在这部《规范》中纳入有关“微拍”的内容就可以解决了。   也有人担心“微拍”是否能取得竞买人的信任,“微拍”能走多远?我看这也和当初“网上购物”一样。想当初,不也是有人担心“网上购物”这种按图索骥,隔山买牛的交易方式能否被社会接受吗?可是到了今天再看,电子商务已经相当受欢迎,甚至把实体商业冲击得不亦乐乎、苦不堪言。同理,“微拍”也有一个被接受个过程。何况“微拍”从一开局就表现不错。

来源:华夏收藏网-市场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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