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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问:请问该如何反驳“各有各的审美,不存在高低”?
画家宝松答:
如何反驳“各有各的审美,不存在高低”这个问题,是有点“难度”的。因为,人各有差异:爱好秉性、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性格脾气、环境出身、教育师承、生活阅历、富贵贫穷、社会地位等等等等都可能决定着一个人的审美(包括审美情趣、审美标准、审美范畴等)。的确,在这一点上来讨论“审美的一致性”,几乎没有可能。也自然难辨“审美的高低”。
例如:在有的国家中,女人以胖为美。而在另外的一些国家中,女人以苗条为美。这种“审美”标准的形成是各自国家中人们对自己社会生活的把握与选择,是多年来形成的大众意愿。而这样“以胖为美”和“以苗条为美”的两个不同的人群,是不太可能达成一致的“审美观点”。也就更不可能谈论出这两种“审美观点的高与低”。
再例如:一个交响乐发烧友的最爱可能是莫扎特、贝多芬,或者是柴可夫斯基与舒伯特。而一个京剧票友的最爱可能是马连良、周信芳或者是梅兰芳与尚小云。京剧票友去听交响乐可能会睡着了,而交响乐发烧友可能永远也不会踏入京剧院的大门。这两类人是很难将其“爱好”与另一方达成一致,也不太可能产生什么双方相同的“审美标准”。
再例如:有人喜欢莫奈,有人喜欢梵高。喜欢莫奈的人对莫奈的作品赞誉有佳,喜欢梵高的人却只会对梵高的作品倍加推崇。这两部分人均受着自己对艺术品的喜好而形成了自己的审美观点。而又如何能真正的区分出哪一部分人的审美高或低呢?
我举这些例子只是想说明在“审美”问题上的确存在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现象。硬要去反驳这种现象(或是这种观点)是有“相当大”的困难或者说近乎不可能。
但话又说回来,“审美”到底有没有高低?也可以说“审美”有没有一个“标准”?严格的讲:当然有!
首先,任何一个民族(或者说任何国家的人民)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历史、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种族文明。正是这些“条件”形成了每一个民族“审美标准”和“审美习惯”。既然,这些“条件”是决定着每一个民族“审美标准”和“审美习惯”的关键,那么,在这些“条件”中,又有哪些“内容”使不同的民族在“审美”问题上趋于接近甚至相同进而产生比较一致的“标准”呢?我以为如下几点便是:
一,对“善与恶”的理解和认知。这一点,我们容易理解:对于善与恶的认知决定了人们的爱憎。“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便是为人之根本。
二,对“是与非”的理解和认知。对于“是”与“非”的理解和认知决定了人们境界。“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便是修养之镜鉴。
三,对“恶俗”与“丑陋”的不齿。这点决定了人们心灵深处的“净”与“脏”。“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夜壶找尿盆,什么人找什么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等等俗语便是人生美丑、雅俗之哲理。
如果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对这简单的三条有着相近的理解和认知,那么他们也会在“审美标准”和“审美习惯”上大致相近。审美相近的人会自然而然地与审美不相近的人形成了“距离”。这种审美上的“距离”就是高低之分。一事当前,审美可验,孰高孰低,不争立辨。
2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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