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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林书艺作品《纳福呈祥》
我认为,“书法”的提法,错了!
它错在向人们昭示了这么一个方法,让人们走上了这么一条不归之路 : 它把人们引入了写字的标准(以临写古人的字为唯一的标准)一一以古代某人某些人写的字(分为碑学、帖学)为标准(要求学像他的一笔一划一字乃至由字到章),其创作的方法 : 采用组字法(包括临习与组合多位古人的字)、背写法相结合,做作(甚至制作)出“作品”,並且,欺人欺世地以此作为谋取个人名利的敲门砖。
其实,真正的业内人,明白 : 这是一条从技到技,人为技役;以古替今,食古不化的死路!
这条死路,从开始到结束(有人甚至枉走了一辈子,都没能走到上面的那个“创作法”的终点上),都不是走在艺术的道路上,它不是从每个人(自已)的意愿出发,不倡导每个人的个性(自己)、没有生命、没有情感、没有创造!
更糟糕的是,它不仅是一条死路,还是一条绝路!它的终结,就在人类的智能化时代。因为,智能化后的机器人,完全可以将“书法”终结于分分秒秒之间,它们完全可以不费吹风之力地把“作品”精确制作到位!
我认为,写好汉字,有一个技术、技能、技巧的掌握与运用的过程,绝大多数的人,经过一定时间(数年)的努力,都能取得一定的成绩,达到自己的目标;得技之法,乃是学艺之初的方法。方法之上为技法,技法之上为技能,技能之上为技巧。所谓“书法”,指的就是书写汉字的方法。
我们学习传统、继承传统,需要的是汲其精华、弃其糟粕,目的是发扬、弘扬,去创造!
要想以此为艺术,创作出艺术作品,就必须全面地认识艺术属性,按艺术规律办事,全面地掌握从事艺术创作所需要的学问,不断地积累自己的人生阅历、提升自己的专业修养,健全自己的人品格局,丰富自己的情感与技艺的表现方法,才能创作出优秀的艺术作品,为人类文明社会的进步,贡献出自己的才智与力量。
艺无止境。
因此,我认为 : 以书写为艺术目的的创作,应为其正名为 : 书艺,而不是“书法”。
真正的从艺者,对于自己的选择,都是无怨无悔的,甚至为此而付出终生的努力!每个人的付出,都是平等的。至于各人的体力、精力、才智的各异,不能作为受到歧视的理由(这点,在人们的孩提时期,就凸显出它的一种公平性,他们的创造活动,是符合艺术规律的)。
真正的艺术品,是由创作者集中了他的与众不同的学识才华智慧,打上了唯一性,不重复性与创造性的烙印,向世人无私地奉献出来的作品。它们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其创作者,无暇于计较那些“匠人”、“大家”、“名家”、“老师”、“大师”名分与利益的得失,他们知道师法自然,他们只会专注于不断地创造!
当然,我们必须面对艺术品(也包括假冒伪劣品)以商品的身份出现在商品市场,进行交易时的社会现实中存在的现象,它们的价格,也决不会具有艺术价值的等同性。
艺术品的价值,唯有历史,才具有资格评定!
李福林
写于二O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晨
李福林书艺作品:《 变 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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