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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白鹭律师事务所接受张榕山(已故)之妻付细梅的委 托,就冒用张榕山姓名,摹、临、仿、造张榕山作品买卖等侵 犯张榕山姓名权、著作权的行为,发布如下律师声明,并郑重函告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近期,书画市场上出现大量冒用张榕山笔名、姓名,假 冒、仿冒、盗用张榕山先生作品谋取暴利的不法行为,该行为已严重侵犯张榕山的姓名权和著作权。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内权威机构对张榕山国画防 伪及备案认证工作正在洽谈进行中,张榕山妻子付细梅授权本律师严正声明:
1、张榕山作品其享有著作权,任何人不得未经许可摹、临、仿、造张榕山作品用于买卖等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
2、严正告诫相关侵权行为人,立即停止侵犯张榕山的著作权和姓名权的行为,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3、对于侵权行为,当事人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感谢广大书画界及收藏界的朋友对张榕山书画作品的 支持和关注,同时请大家积极举报侵犯张榕山著作权和姓名权的行为。
特此声明!
江西白鹭律师事务所
朱海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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