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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子:柔软是生命弥足珍贵的部分
林宗龙× 金铃子
林宗龙:先从一个现象说起,关于诗人画画。在当下,诗人画画已经极其普遍,一方面经过诗的“训练”,诗人的画更容易接近艺术的本质,而另一方面,由于绘画基础的基因序列存在片段缺失,极可能导致“技术支撑不起思想”,你是如何看这一现象或我这一带有某种偏见的悖论?
金铃子:当代确实有很多诗人突然开始写字画画,对这个现象的解释不是我关注的工作。但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视角看,诗书画一家则不会有疑议,王维的画,东坡的字,皆是诗性的另一种表达。媒介不同而道合。道并非本质,我不喜欢本质这个词,艺术并无本质可言。在我看来,艺术就是观照人生和事物的自由的体验。体验有本质吗?每个人的体验都是不同的,只有那些能真正发现不同的人才能真正感知语言的极限。写作和绘画用不同的语言,但言说的方式是相通的。我喜欢古人用的一个词:秘响旁通。一个诗人如果真能旁通,技术就不是问题。经年的坚持就会让技术化有为无,而面对无的世界,这个时代的精神苍白一览无遗。这才是诗书画面对的共同困境。
林宗龙:在你的创作中,绘画和诗歌是怎样一种关系?它们于你,意味着什么?
金铃子:在我的创作中,写和画是右手和左手的关系。写作是天性,画画是训练。这并不是说画画就不需要天赋,恰恰相反,画画的天赋更需要不断地训练才能呈现,我意识到两种不同的语言会奇异地生长,有时是诗,有时是画。但你一定要把诗画成画,把画写成诗,你会发现这是很难的,这也是当代写作和传统诗词很不同的地方,因为当代审美已不可能完全田园式,更为复杂的经验为诗画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也变得更难。
林宗龙:意象化的隐喻和象征,是诗歌里常见的一种表达手法。在你的画里,也常常又看到一些意象化的动物形象,如“鹿”,“羚羊”等,它们是自我的一种隐喻还是有其他的表达意旨?能说说关于这些的创作初衷吗?
金铃子:隐喻和象征是西方诗学的说法,意象则更为东方。立象以尽意是中国古人的言说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是生活方式。所以说意象是中国人思维的方式,更是中国诗画的言说方式。杜甫诗说“丛菊两开他日泪”,这个没法画出来,但意象和人心的结合多么伤怀动人。所以,一个好诗人总会有他独特的选择意象的方式。至于我选择鹿、羚羊这类动物意象,当然有其精神指向,但最重要的是这些意象在诗歌的语境中的转换生成,它们是否能在诗歌中自我成长,让抽象的情感变得可以触摸,可以交流,也可以一言不发,就像一只掉了队的羚羊,沉默地前行,寂寞的风在羚羊的体内完全可能一次又一次地呼啸而过。
林宗龙:在你的诗歌里有着强烈的“抒情性”,这种古典主义的美学,是否在你的绘画创作中有所体现?在你的绘画中,这种“抒情性”和诗歌中有哪些表达上的共性和差异?
金铃子:我们生活在一个混乱的时代,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内心的贫困共存,我们引以自豪的城市建设在一场大雨面前不堪一击,原来那地下的下水道是见不得人的。在我看来,抒情就是我们内心的下水道,惟有它能抵挡现实中的痛苦和暴雨,它宽阔、干净,去除污渍,给我们带来慰籍和美感。抒情这一古老的诗艺可以说串联起了所有的艺术,在我的绘画中通过物象而呈现。物象对象化的过程就是抒情展开的时分,去发现去捕捉万物之美,哪怕它并非生活本身,甚至是生活的对立面,可以告慰的是,因为抒情让我们御除了包裹在生活表面的坚硬的盔甲,让我们明白,柔软是生命多么弥足珍贵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抒情在诗画中并无不同。
林宗龙:你曾说过“风格是个可怕的东西”及“一个诗人不仅是风格的创造者更应该是风格的破坏者”,在你的创作中,你是如何来规避“风格”所带来的创作惯性和审美疲劳?
金铃子:一方水土一方人,这句话是有道理的。诗人和作家只能把自己熟悉的事物写得惟妙惟肖。让我去写东北的“北风烟雪”,无论如何也写不好,好作品出自感受真切。所谓“恒定题材”,就是写诗人自己最熟知、最能淋漓尽致表现的情感。但是风格的确是个可怕的东西,常常有人评论一个诗人,他形成了他的风格,我从来不以为这诗表扬,恰恰相反,如果不警惕,他的诗歌已经接近死亡。风格在我看来,不是最重要的,有时它甚至会成为禁锢我们前行的力量。一个好诗人,一定是风格的创造者,又是风格的破坏者。如何来规避,这是禅,是修炼。
林宗龙:聊一个无关的话题。最近我们在做关于“城市乡愁”的文化梳理,能谈谈你所在的城市重庆有别于其他城市的气味?你对重庆这座城市有着怎样的感情?而你的“乡愁”又是什么?
金铃子:重庆在我看来是安静的气味。没有哪一个城市能够给我带来这样的安静。这里山水秀美,离古人很近,你刚刚还在莺歌燕舞,抬眼一望,就见江对岸洗衣的浣沙女;你刚刚还在被高楼压得喘息,转身就见漫山红叶,如此与众不同,美妙极了。它一点也不火爆,只是说明他们安静,旷达,甚至简单。
艾青说的两个字“深沉”。我出生在重庆垫江城南村。我的诗歌道路始于那片并不开阔的山坡,事实上,我仍然不能肯定这种说法是否有效?只不过,我宁愿相信一个人的写作与童年经历具有隐秘的关联,它很容易把我带回那片野花丛中,自然的旋律和节奏,少女的秀美和安静,天籁般的风声和呼吸,我们一生也难以抵达的寂寞和纯粹,“芳香、颜色和声音在互相应和”。做诗前,没有一次思绪不是先回到故乡那片山坡。无所事事,没教养,粗鲁,说大话,偷桃花,与爷爷一起想念古人。一切只有风声水起的孤独的中午。只要我开始写诗时,我发现,我已经在那里了。地点也许真的不重要,它们也已不再属于某一个地点,它们在我的身体里像一头幼兽,一不小心撞开了抒情的门扉。
如果我曾经写出些什么,我相信,那是诗歌。一种无法用风格归类的汉字,在我命运迁移的途中如那些野花一样时隐时现,散发出宿命而甜蜜的气息。世界旧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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