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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6 00:00
Lensmagazine
Lens是一个致力于发现创造与美、探求生活价值、传递人性温暖的传播平台。旗下出品杂志(Lens杂志)、内容定制、文化项目(展览、沙龙等)、数字媒体、图书、创意产品等。
Christoph Niemann,对,就是那位《纽约客》的封面画师,在自己的网站上发表了他与咖啡相爱的故事。五岁时的他对那种苦涩的味道厌恶极了,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竟然慢慢沦陷在咖啡的滋味中……于是,他用纸巾和咖啡为材料,画出了自己与咖啡之间曲折的恋爱故事。
我太爱咖啡了,以至于我在早餐时选择喝茶:因为我不想在自己半睡半醒的时候品尝当日的第一杯咖啡。所以,我选择在起床后两小时喝咖啡,那时候我就可以精神饱满地享受了。
不过,大概是5岁的时候吧,有人给了我一勺咖啡冰淇淋,那是我第一次尝到咖啡的味道。我觉得很痛心:大人们怎么可以用咖啡这么恶心的东西毁了美味的冰淇凌呢?
10岁时,我依然讨厌咖啡,但却喜欢上了制作咖啡的过程。爸爸妈妈很感谢我在早上为他们冲泡咖啡,也就饶过了我为此所造成的混乱场面了。
17岁的我对咖啡还是抱着很矛盾的心理:我喜欢咖啡的一切,除了它的味道。于是,我决心要克服自我矛盾。就在那时,爸爸妈妈带我去了巴黎。我们乘坐火车,在清晨到达后直接去了一家咖啡店。我点了一大杯欧蕾咖啡,然后强迫自己喝下。这个方法太管用了!从那天起,我开始能够每天喝一些咖啡了。
21岁时,我在一家杂志社做实习。每天早上九点左右,艺术总监和我都会喝下一大壶咖啡来保持一整天的精力。咖啡壶在机器上慢慢沸腾着、蒸发着,到了中午,咖啡就变得非常浓郁。晚上时,剩下的咖啡几乎变成了黑色,还透着一股焦味儿。但我们还是把它也喝完了。
1995年,我来到纽约,并开心地发现了得丽咖啡(一种速溶咖啡)。那时的我并不注重口感,而是更关心咖啡的量和价格。所以得丽咖啡简直是我的天堂。1999年的一月,一个朋友推荐我喝拿铁——于是不到几周的时间,我收入的大部分都贡献给了威廉堡的一家咖啡店了。
这样一来,我心里那位潜藏的管家开始说服我去买一个咖啡机(大约10杯大份拿铁的价格)。它有一个用来热牛奶的蒸汽式喷嘴非常难洗,并且我也没有耐心去那么做。所以没用几次后,喷嘴外就变得很脏,结起的那些污渍也再也洗不掉了。我只能再次出去买咖啡。
我点很大杯的咖啡,但它们变凉后我就不喝了。因此我的杯子里总有咖啡剩余,这让我不能把它随意丢进垃圾桶里。但我又不愿意去洗手间倒掉咖啡,所以我的桌上总是堆着许多纸杯。
虽说添加牛奶能够提升咖啡的口感,但我不喜欢那些泡沫。可我妈妈很喜欢牛奶打泡机,所以喝她泡的咖啡时,我都得费尽力气才能喝到真正的咖啡。除了牛奶泡沫这一点,我妈的咖啡绝对是世界上最好喝的。
有一次,我在一所大学里开了一整天的设计会议后,被邀请在学校里吃晚餐。当天晚上有好吃的意面、沙拉和鸡蛋馅饼,当然也有咖啡。但当你在喝啤酒时,咖啡就成了宇宙中最难喝的饮料。
在纽约,我一直很羡慕这些人:咖啡师已经很了解他们的喜好,所以当他们走进咖啡店时,不需要说任何话就可以点到自己想要的咖啡。我花了整整10年才达到那个境界。现在,我的咖啡师也了解我了,我只需点头示意,他就会端上我的咖啡:滴滤咖啡加奶。
可这个状态没持续几周,我的咖啡师就出错了。而我知道,一旦我纠正他,我们之间好不容易形成的契合也就毁了。所以,我只好咽下错误的咖啡,而不点破他。
是不是很久没有和某个朋友一起喝咖啡了?把这条转给他/她吧。
编辑:伽维亚
来源:Lens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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