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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河县文物局已确定狗头金不属于文物

2015-02-09 11:52

新疆青河县文物局已确定狗头金不属于文物

新疆青河县文物局已确定狗头金不属于文物

  2月5日消息,新疆青河县一牧民上周意外捡到重7.85公斤公斤左右的一块狗头黄金,称这块黄金酷似中国地图。捡到这块狗头金的主人是一个牧民,生活并不富裕。今年不料收获了这块7.85公斤的天然金块。据说发现时,这块大金块几乎就是裸露在地面上的。住在牧民定居房中的别热克·萨吾特一家这几天家中亲朋好友盈门,都想一睹这难得一见的奇物。据中新网

  近日,新疆青河县一牧民意外捡到一块“狗头金”引发社会关注(本报曾报道)。昨日,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文物局回应,“已确定该物不属于文物”。

  据了解,捡到这块“狗头金”的牧民生活并不富裕,这块金块被发现时几乎是裸露在地面上。据当地史志办工作人员称,这是迄今为止在新疆发现的最大一块狗头金。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捡物品如果属于矿产或文物,则需要上缴国家。

  “捡到的宝贝要上交?”网民对此纷纷热议。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文物局就此事回应记者称,“我们看了,所捡物和文物‘不搭界’,基本上可以确定不属于文物,只能说它是一种矿产品。”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所捡物属于比较重要和稀奇罕见的矿产品,比较贵重,但是不是金子需要矿产部门进一步确认。

来源:雅昌艺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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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 jordan811

      小时候都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这是洗脑啊!
      01年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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