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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或不擅长的,适合自己的或不怎么适合自己的。有一类人很早就认识到了、找到了,并把它们一点点完善起来使自己早早地享受到创作所带来得乐趣。我显然不属于这一类人,对我来说很多事来得都迟。不过我也早已习惯了。
近几日,《艺术财富》的小谢编辑来电话让我写点关于我自己的东西,尤其是我对艺术的一些想法、看法什么的。认真想过之后我发现好像没什么我所擅长的,倒是认识到画画这件事本身挺适合我的。首先,画画这事不怎么求人,可以完全在一个人的情况下独立完成。这样比较“经济”,套用个当下时髦的话叫比较“低碳”。既不浪费别人的时间、空间,又能相对保持自我思想上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对于“原创性”的形成并产生(可)持续的影响力有保证。其次,因为是一个人的事,责任也就只有一个人来承担。好、坏都是自己的。好的呢,自己偷着乐,如果愿意显摆显摆就拿出来晒一晒。不好呢也没机会迁怒于别人,搞得不愉快影响团结。再次,画画、搞艺术这事真是太好了!因为整天可以跟“美”以及美的人、事、物混迹在一起。人对于美的、善的(如果我不太武断的话)都是本能地喜好的,乐于亲近的。不过关于(向)善这一点有点比较复杂,不像(向)美、羡美、趋美、追美等那般本能,那般不能控制。这里面一个相当关键的原因是因为我们的先秦哲人们留给我们的那段关于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的公案,虽然历经千年也未能了段。依我看只要人类一直存在下去就几乎永远不太可能有勾划销册的那一天。分歧会永远存在下去原因就是因为社会太复杂。虽然这样想但我本人还是倾向于人性的根本是向善的。这样去想、去做世界会美好些,至少会和谐些。
单就艺术而言,我是不赞同把貌似无懈可击的诸如“画品如人品”等一类的论调和艺术的话题放在一起讨论的,把单纯的艺术创作和复杂的伦理范畴的德、善、真等相挂钩的。因为这样对艺术而言不公平,也不纯粹。因为这样一捆绑那些被关注的“人”就不得不有所顾忌,而不得不要维护、保持一个外面看起来“道貌岸然”的“样子”,也因此不可避免地制约了他们艺术上的大胆尝试和创新。最终变成了一群“不会下蛋的鸡”或“下不出好蛋的鸡”。对于艺术而言,这种听/说起来过于有道理的联系是有害的。因为这样“生产、制造出来的”艺术品都不可避免地带着一层伪装的外衣和掩盖不住的修饰的成分。那里还有什么“真”可言!我从来不否定艺术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也就是美育教化等服务功能,但有些事还是不要“混搭”起来说。单纯艺术的话题最好只在艺术的语境中来论说。
艺术究其根本是审美的。
二零一零年四月九日于杭州
作者: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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