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请点击右上角。
再选择[发送朋友]
或[分享到朋友圈]
色彩是美的基本元素
有个朋友问我,色彩是美的基本元素,这个观点是怎么来的?
这样说吧,这是我研究美学得出的一个观点。
这个观点有几个关键词:色彩、美、基本元素。
色彩,有人说是人的主观感觉,有人说是客观存在。说色彩是主观感觉的理由是,如果没有光,就没有色彩,在黑暗中,色彩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的眼睛看不到。我们认为,色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用仪器可以测量出来。光学和色彩学都已经有明确的结论。
美,这才是关键中的关键。
美学史上许多美学家都进行过研究和论述,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美学家的一些论述。
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具有比例、对称、节奏、韵律等和谐的特性就是美,也称为和谐说。
苏格拉底认为,有用就是美。“一个特定的有用的东西,不管是用来做什么的,只要有用,那就是美的。”也称为有用说。
柏拉图认为,理念是美的根源,现实中的事物之所以美,是因为它分享了理念的光辉。也称为理念说。
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在于事物自身的形式和比例。“美的最高形式是秩序、对称和确定性。”他认为,“美具有真实性、可观性和整一性。”也称为整一说。
西赛罗认为, “物体各部分的一种妥当的安排,配合到一种悦目的颜色上去,就叫做美。”(这是首次将颜色因素明确为美的因素。郭连章注)
夏夫兹伯里认为,美的本质存在于美的(物质的)事物之外。美在精神世界之中。
博克认为,人类有两种基本“情欲”或本能,一是自我保存的本能,一是种族保存的本能。自我保存受到威胁就引起恐惧,恐惧就是崇高感的主要内容。种族保存的本能表现于对异性的爱,爱就是美感的主要内容。
沃尔夫认为,美包含在完善之中,具有这种完善的事物凭着这种完善,就可以在我们心里引起快感。真实的美由真实的完善产生,表面的美由表面的完善产生。也称为完善说。
克鲁萨认为,美的特征:一共有五个,就是多样化、统一、规则、秩序、比例。
哈奇生认为,美这个词是用来表示源于我们心中的观念,美感是我们接受这种观念的力量。他认为,把美理解为可以用人的美的内在感官感觉到的东西。他所说的美的内在感官就是我们辨别美好事物的能力,也被称为第六感官。
狄德罗认为,总而言之,是这样一个品质,美因它而产生,而增长,而千变万化,而衰退,而消失。然而只有“关系”这个概念才能产生这样的效果。“美总是由关系构成的。”(这是美学史上第一次将“关系”作为美的根源的美学理论家。郭连章注)
休谟认为,“美不是事物本身的属性,它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每一个人心里见出一种不同的美。”
艾伦认为,在审美上,美是在与生命功能不直接发生联系的过程中,那种提供最大的刺激和最小疲劳或消费的东西。美感就是一种快乐。
萨利认为,美不是事物的物理属性,只存在于心灵当中。
库申认为,美的本身是在事物身上的美。愉快、效用、合适、合乎比例等都是美的条件,但它们还不是美的全部。在他看来,美就是统一与变化,这种统一与变化是无处不在的“奇妙的理性”的表现。
鲍姆嘉通创建了美学这门学科,最先明确的提出美学的研究对象是美,鲍姆嘉通为美确定了定义:感性认识的完善就是美。
康德对美进行了四个方面的分析。 首先,从质的方面看,康德认为审美判断是一种无利害感。 其次,从量的方面看,审美判断是没有概念的普遍性。 再次,从关系方面看,审美判断是没有目的的合目的性。 最后,从方式方面看, 审美判断是没有概念 的必然性。
歌德说, “我不禁要笑那些美学家了,笑他们自讨苦吃,想通过一些抽象名词,尽力把我们叫作美的那种不可言说的东西简化成一种概念。”
席勒说,席勒说,“我希望以充分的说服力证明,美是一种客观的属性。”《席勒美学文集》《论美书简》p078。
他说“美作为现象的一种属性,是运用纯粹自然的规定性。”“美倒是只存在于现象世界之中。”他还说,“美不是别的,而是现象中的自由。”“美是活的形象”,美是“人性的完满实现”。
谢林认为,美是普遍与特殊,有限与无限,必然与自由的统一。“以有限形式表现出来的无限就是美”。
黑格尔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
赫巴特认为,“美应当是具体的或客观的,为了更准确地认识它,则有必要把主观情感因素剔除。”
费希纳提出,美分为广义的与狭义的两种,广义的美指能唤起愉悦性的一切东西,狭义的美指在审美和艺术中能使人感受到高尚快感的东西。
费肖尔认为,美是客体与主体在本质上的融合。他又认为,美是理念的自身显现,或自己观照的理念,感性的东西是主客体融合的中点。
马克思认为,“劳动创造了美”。
鲍桑葵认为,所谓美,就是感性知觉或想象把握到的特性或个别表现性,而这种特性或个别表现性又服从于同一种媒介的一般表现性或抽象表现性的条件。美就是,被表现出来的诉诸感性知觉和想象的特性。
克罗齐认为,直觉即是美。直觉的成功表现即是美。
海德格尔认为,美只是运用想象于事物的一种价值。
维特根斯坦他讲,这个题目(美学)是非常大的,并且就我所见的而言,这个题目完全被误解了。如果你考察一下使用“美的”这个词的句子的语言学形式,你会发现这个词的用法甚至比其他大部分词的用法更易于被人误解。由于“美的”(以及“好的”)是个形容词,所以你就容易会误解地去说“这件东西有一种美的特质”。
贝尔认为,美(艺术)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
瑞恰兹指出,在美学中,一个更为严重的缺陷是对价值因素的回避。
桑塔亚那认为,美是一种积极的,固有的,客观化的价值。或者说,美是被当作事物之属性的快感。美是一种内在的积极价值,是一种快感。桑塔亚认为,有一个因素始终都与美对我们的吸引力有关系,这种吸引力可以述为与美的对象有关的一种愉悦感受。(这是首次提出吸引力的概念。郭连章注)
车尔尼雪夫斯基提出了"美是生活"这一美学命题,认为"任何事物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人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
尼采认为世界上并不存在美,人之所以在原本并不存在美的世界上谈论美,是因为有了人,世界才有了美。他说:“人相信世界本身充斥着美——他忘了自己是美的原因。惟有他把美赠与世界,唉,一种人性的、太人性的美……归根到底,人把自己映照在事物里,他又把一切反映他的形象的事物认作美的:‘美’的判断是他的族类虚荣心……”
尼采还认为:美是“外观的幻觉”,美事实上并不存在,因而“把一个事物感受为美的,这必然是一种错觉”。
从古希腊学到了20世纪,思想家们都试图对“美”下一个定义,但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也许这被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思想家阿多诺言中了,他说:“美是无法下定义的,但是全然不要美的概念也不行。这是严格意义上的自相矛盾。”
我国美学家们主要的观点是:
以蔡仪为代表的认为,美是客观的。美就是客观的典型性。
以高尔泰为代表的认为,美是主观的。美就是人们的感觉。
以朱光潜为代表的认为,美是主客观统一的。美即在心又在物。
以李泽厚为代表的认为,美是客观性与社会实践性的统一。
另外,还有许多的文学家、音乐家、画家等等艺术家也有一些这方面的论述。
所有的这些理论和论述,至今也没有得到美学界的公认。因为,它们都不能解答美学理论中的难题。诸如:什么是美?美的本身是什么?花是美的吗?艺术美的性质?什么是艺术?等等。所以,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许多人都在质疑美学的科学性。
本人在大量地研究中外美学方面的理论后,大胆地提出了美可以分为客观美和主观美的理论。根据这个理论就可以较好地解答美学理论中的理论难题。
什么是美(客观美)?根据动物界中雄性为美,植物界中花为美的现象,归纳、抽象出美(客观美)的定义:
在动植物界(包括人类)中,为了繁衍的目的,通过主动对象(主体)自身的外部形状、颜色、质地、气味,甚至声音、(舞蹈)动作等因素,而对外在的被动对象(客体)能够产生诱惑力和吸引力的外部表现特征,以及所产生的效应,就叫作“美”。
“美”的本质就是诱惑和吸引的效应(简称诱吸效应),也可称为“美”的效应。
“美”是某些生物的一种生物属性,美是一种客观存在,美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生物属性。
由此概念定义可以看出,色彩是美的基本元素之一。没有色彩,就没有美。因为达尔文在他的生物进化理论中,就总结出:美者繁衍,这条是生物进化的原理或规律。大家可以试着想一想,大自然中如果没有色彩,还能有美吗?
以上就是我讲的:色彩是美的基本元素观点的来源。
(待续)
作者:郭连章
分享到微信,
请点击右上角。
再选择[发送朋友]
或[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