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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与客体新解
主体与客体这对范畴,不管在认识论中还是在实践论中,一般都将主体限定为人,包括个体、群体、整体。以往的理论认为只有人,才具有意识,具有思维,具有精神,人才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或叫主观能动性,人才具有认识与实践的能力,人才能与客观实在或客观存在形成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这样的限定其局限性太大,往往在哲学以及美学理论研究中,在本体论研究中,在逐本寻源过程中,限制了人们的思维,限制了思路。同时,这也不符合生物界的客观现实,即人类的能力是从动物界演化而来的,不是从石头中蹦出来的。所以,人类的能力往往在动物界能够追寻到相应的能力,只不过,动物界的能力是低级能力,人类是高级能力罢了,哪怕这两种能力有质的区别。(相比动物界,人类的能力并不都是高级能力,有些能力是有所退化的。比如奔跑能力、灵活能力、力量能力、嗅觉能力、听觉能力等等。人类的高级能力主要表现在人类智慧方面。)
人与客观世界形成对象关系时,才会形成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才具有主体与客体的地位身份、角色身份。这种对象关系或范畴,主要被认识论和实践论所采用。
生物是否具有这种对象关系呢?
动物为了生存,就需要食物,这样它们就需要有辨认食物,寻找(追寻)食物,获取(捕捉)食物的能力,并且要付诸于行动和实践。那么,这个现象和过程就体现出主动方(主体)和被对方(对象或称为客体)的一种对象性关系。
食草类动物虽然都以植物为食物对象,但是,它们并不是什么植物都吃,有吃树叶的,有吃青草的;有吃这种树叶的,有吃那种树叶的;有吃这类青草的,有吃那类青草的;可见它们对食物对象是有选择性的。
食肉动物也是一样的,有吃肉的,有吃鱼的,有吃昆虫的等等,对食物对象同样具有选择性。
这些现象说明生物同样具有主体与对象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只不过它们的这种关系相比我们人类的这种主客体关系被动性大一些,主动性小一些。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主客体关系中的主体可以并应该从人扩展到动物界、植物界乃至生物界。或者说,凡生命体都可以与外界形成主客体关系。因为它们离开了相应的外界关系就不能生存。
要解答“什么是美?”这个难题,就一定要在这对哲学范畴上有所突破,才可能到达理想的彼岸。(待续)
作者:郭连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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