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靳尚谊商榷商品画及艺术风格
刘晓林
近日,靳尚谊先生在“桃李不言——央美油画系第一工作室教学研究展” 上讲了如下的话:“商品画不是贬义词,所有大画家的画全是商品画。不通过等价交换画家怎么活?他吃什么??所以不要把商品画看做是很不好的词……我喜欢这个样子,我喜欢那个样子,所以就有风格的出现,风格是要满足艺术商品里头的各种不同口味这样一种需求。风格不要把它看得太高,因为那是自然形成的。不是艺术品的最高表现。最高表现是水平,画得好不好,什么风格都得有好的和不好的,所以我们长时间的讲风格、讲个性是毫无意义的。”于此,我想谈点自己的看法。
靳尚谊先生所谈“商品画”及“艺术风格”虽有合理处,而值得商榷之处亦不少。
我们先来看什么是商品画?从绝对意义上说,艺术家的画在流通中只要实现了等价交换就可以称作商品画。在现实中,按此来分析艺术家的作品优劣还有什么必要呢?换言:我们通常所讲的商品画并非是根据艺术家的画是否在流通中实现了等价交换来界定的。商品画以临摹各种名画为主,与社会、时代的流行趋势联系紧密,迎合市场的喜好。其带有模式化的特点,色彩鲜艳亮丽。本质上,它是一种具有行业加工性质的、具有流水作业性质的产品。尽管某些商品画在技术上已经达到了纯熟的程度,但在根本上已经远离了艺术,变得与其他商品无异。(部分商品画甚至使用纯手绘制作和运用现代的机器印刷技术先喷绘再手绘等制作方法。)
艺术家的确需要吃饭,但持“所有大画家的画全是商品画”的观点则是立不住的。如果真的这样,天底下的大画家名不副实,天底下早已没有了艺术!?大画家没有出售的画(没有等价交换的画)又算什么呢?因此,靳尚谊先生对商品画认识出了不小的问题——貌似正确却经不住推敲。
风格是某些艺术家在艺术历程中自然形成的,这没有什么不对。而“风格是要满足艺术商品里头的各种不同口味这样一种需求”则令人大为吃惊!艺术风格与个人的性情、气质、智慧等可有近似一比,其是在阅尽几多春色、饱经几多无数风霜后的自然渗透的结果——表象与风格无关。当今艺术界对风格的理解多处“混沌”层面——语焉不详!泛而未深。艺术风格不能等同于艺术形式,更不是所谓的五花八门的花样。许许多多的书画家为了有别于他人,为了达到美其名曰的创新,将花样与艺术形式、艺术风格相提并论。花样多是心血来潮的产物,缺乏系统性、深刻性的恍然的空中楼阁而已。无数的书画工作者将花样等同于形式,进而将形式等同于风格。
书画家慎谈艺术风格,真正拥有个人艺术风格的书画家凤毛麟角!
形式是什么?因形而式至。它实在是应纳入事物的表象范畴,可以近似理解为作为艺术的载体艺术品乍一看的“样子”——或工或写等抑或进一步的“大略印象”,多因“术”而然。当然“大略印象”是经过长期艺术探索后所达到的、有大致规律可寻的“样子”。艺术风格则是艺术形式的进一步,是艺术形式的最终反映与内在呈现。此时,若仅限于技法、形式的“术”已远远不够。艺术家的修养、学识、技法的自然浸融于作品中,甚至于艺术家的情感、创作时的瞬间状态等一系列非“术”所能达到的一切都在作品中“表述”无疑。说玄点,艺术风格中包含了“人性的气息”,它应是具备了“DNA”的艺术品的再次转换的结果——具备相当艺术修养的人可以通过艺术风格来解读艺术品而不是通过艺术形式。
综合而论:若按靳尚谊先生所持“商品画”的观点,在本质上是将特定的范畴进行了无限扩大。风格是艺术家自身所经历诸多艺术探索后形成的“自然状态”,而绝不是“要满足艺术商品里头的各种不同口味这样一种需求”。
作者:刘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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