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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30 09:38
11月28日,由陕西省文物局主办,陕西省博物馆协会文化产业专业委员会承办,西安碑林博物馆、陕西华夏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协办的“文博创意与版权利用培训班”在西安开班。来自全省各文博单位主管文化创意产业的负责人、业务骨干及部分文创企业代表参加培训。陕西省文物局副局长贾强,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处长蔡理华,省博物馆协会文化产业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明升,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的专家学者参加了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以“文博创意与版权保护”为主题,搭建文博版权利用的学术平台,以此引发业界对文博版权的关注和探究。陕西省文物局副局长贾强在主旨讲话中说到:目前我省共有不可移动文物49058处,世界文化遗产3个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51处,全省共有博物馆278座,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522家,文物数量3009455套7748750件,居全国第二。丰富的文物资源为我们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近年来,我省的文博创意产业取得了较大进展,以陕西历史博物馆的“唐妞”系列、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秦亲宝贝”系列、西安碑林博物馆的开成石经、汉景帝阳陵博物院的茶叶等为代表的文创产品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在国家大力扶持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大背景下,随着信息化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智能化数字化在文博领域的不断应用,以及三维扫描、3d打印等现代科技手段在文物保护、管理、展示等方面的应用,博物馆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就愈显重要。举办此次培训班,就是为了让大家对博物馆藏品的版权界定、版权归属以及博物馆文创产品的版权开发、授权合作及运营管理等有更为清晰的认识,对于培养文物工作者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此次培训班邀请了知识产权、版权授权、文化创意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授课,采取案例分析、实务研习、讨论交流、现场咨询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深入解析博物馆文化产业的政策导向和战略理论,交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思路和经验方法,探讨文博版权保护与版权授权的相关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来小鹏教授就文博作品著作权的界定、归属、管理、运用和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重点分析了文博作品的基本内涵和特点、著作权归属和使用以及法律保护等问题。陕西华夏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朱先慧以大型文化典藏《开成石经》的研发、陕西首部日历图书《陕博日历》的出版发行等鲜活的文创案例,与参加培训的学员们交流了博物馆版权授权下文创产品开发的成功经验。
“ 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竞争力,文博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将成为今后文博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命题。要鼓励引导文博单位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在知识产权管理的框架内,运用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为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促进文博创意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业务主管孙鹏建议,博物馆应对具有一定商业利用价值的文字、图片等设置使用权限,但对于重要的文字、图片,特别是精确的数据资料,可通过签订版权有偿使用合同的方式,约定授权范围。这种弹性版权授权方式,有利于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与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文化服务,做到各取所需、物尽其用。在版权授权中,博物馆要慎重选择有诚信的合作商,授权产品的制作包装要有美感和一贯性,有利于防止盗版产品,提高市场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
授课结束后,参会人员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与专家们进行了主题交流。
“此次培训班是陕西省文物局为全省文博系统量身打造的文创培训班,有利于盘活文物资源,加强文博版权授权研究,增强文博创意的驱动力和创造力,促进全省博物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进步。”陕西省博物馆协会文化产业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明升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各文博单位要努力推进文博版权保护利用的探索实践,激活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提高文博版权在创意产业中的核心竞争力,研发推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彰显中国历史文化、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产品体系,努力让陕西的文博创意产品和优质品牌能够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扩大中国文化在全球的传播和影响。
来源:雅昌艺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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