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老子《道德经》第七十九章
刘晓林
原文:
和大怨,必有馀怨,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以责于人。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字意双解:
和解大的怨恨必然很难彻底,这样(通过和解)哪里能做全部的相互友善呢?所以说,得道的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是以此来责难他人(偿还债务)。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得道之人(执契而不责人),没“德”之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执契而责人)。“天道”对人是不分亲疏的,它永远站在“善人”一方。
旁注:
事情只要发生了哪能跟没发生过一样呢?怨恨更是如此。俗话说冤家易结不易解,关键是解了也不可能彻底。所以最好的方法是不结不解,但可能吗?对于言而有信的人来讲,相互间需要证据吗?不需要,社会上言而有信的人有多少呢?得道的人保存借据的存根在客观上讲并不是为了责人,而一旦某些情况使得他们需要责人了,他们能不责人吗?天道不认识你我,它不会眷顾谁!人道呢?可能会出现青睐谁的情况。从大的方面来说,人道是从属于天道的,但特定状态下的人道可能是短时间内独立的。这样社会上一系列的不平等随之发生,但它终究逃脱不了“天道”的制约。“善人”并非泛指善良的人,而是专指合乎“道”的人。
作者:刘晓林
特别声明:本文为艺术头条自媒体平台“艺术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艺术头条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