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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策展人的制度化与中国化

独立策展人的制度化与中国化

文/蒋文博

(本文原载于《美术馆》2009年总第14期,正文1万6千余字,发表时未附内容提要,现刊于此。)


 内容提要

从科学观察者的角度,本文以历史经验为基础,对独立策展人制度进行了哲学化的清理、界定和描述。并对其间的异质文化冲突进行了描述,试图寻找到历史总体化的合理性解析。本文对独立策展人的制度化与中国化进行了三个层次的解析:

1.历史化的解析。从系谱学的角度,清理“独立策展人”概念的历史生成。在这部分阐述中,主要依赖于对西方策展人制度的实践经验的分析,以及策展人制度的“东渐”历程,力求使“独立策展人”概念在东方语境下实现意义的再呈现。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本文的基本问题和思考维度。

2.哲学化的解析。在一般的哲学角度,本文试图对独立策展人的制度化进行一般性的哲学原理解析。在引证的哲学理论中包括艺术制度理论(马林诺夫斯基、迪基等)、阐释学理论(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维特根斯坦、德里达、艾柯等)、话语权力学说(福柯、萨义德等)。这三个角度的阐述构成了本文的理论框架和基本视野,也成为对独立策展人制度一般性阐述的解析模式。在此基础上,本文还进一步分析了具体的“衍异”模式,在哲学阐释的层面提出了两个问题:a.运用西方理论资源(如前文所引证的)在中国文化语境下来进行思考,其有效性如何保证?思维的地域性怎样才能得到有效地转换?b.在西方已经自成体系的独立策展人的制度化模式,怎样才能适合中国的情景?或者说,在中国怎样才能实现独立策展人的制度化运营呢?显然,这两个问题的提出,自然就将讨论的中心移到了第三个层次,即:独立策展人制度中国化的层次。

3.文化学与社会学的解析。在这一层次上,主要探讨独立策展人制度的中国化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我们对独立策展人制度的探讨,其落脚点就在于要解决中国语境里策展人制度化的问题,而不是空泛玄谈。但制度本身有携带着异质的文化因子,或者更确切地来说,文化本身就具有排他的属性。因此,在中国的社会和文化语境下引进源自西方的独立策展人制度,必定会引发文化学和社会学意义上的矛盾冲突。这一部分的分析结合历史经验的解析,旨在总结过往的成败得失,分析当下现状,比如学术与市场的关系等尖锐对立的话题,探讨未来中国独立策展人制度的各种可能性。

 

作者:蒋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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