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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眼中的阿拉伯”摄影展面向全国征稿

2014-07-07 14:09

中华民族与阿拉伯民族都是历史悠久的伟大民族,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史中均孕育了灿烂的文化。随着中阿合作论坛的成立,当今中国与阿拉伯世界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更加密切。为推动中阿在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中国与阿拉伯世界各国人民间的进一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合作,已在华举办了两届“阿拉伯艺术节”。

2014年9月,第三届阿拉伯艺术节将在华举办。为扩大第三届阿拉伯艺术节的影响力,进一步夯实中阿文化关系发展。中国文化部、外交部、中国文联、中国摄影家协会将于2014年9月在北京首都机场“文化国门”、银川、西安、泉州同期举办第三届阿拉伯艺术节之“中国人眼中的阿拉伯”摄影展。有关此次摄影展作品征集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化部、外交部、中国文联、中国摄影家协会

承办部门:中国摄影家协会国际部

二、 展览时间

2014年9月,约1个月

三、 展览地点

首都国际机场“文化国门”、银川、西安、泉州

四、 展览主题和意义

通过摄影作品的形式,展现以中国人的视角观察到的阿拉伯世界,表现中国人对阿拉伯国家自然风景、文化遗产、社会发展的关注和了解,从而增进中、阿双方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五、 征集数量和内容

从来稿中甄选出60-80幅中国人拍摄的阿拉伯世界的图片。

六、作品征集办法

1、征集日期:自本征稿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截止

2、作品寄送形式:

摄影作品以光盘、电子邮件(JPEG格式,长边为1024像素)形式提供,光盘可直接寄送至中国摄影家协会,寄送费由作者本人自理。

3、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中国摄影家协会国际部

4、咨询电话:010-65141380

联系人:何珊、孙雯

5、投稿邮箱:1424300078@qq.com

6、登记表格:详细填写好作品登记表,内容包括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以及拍摄国家、地点、时间。

七、其他事项

1、主办方将于展览结束后向入展作者寄奉500元人民币稿酬及参展证书,作品入选可作为加入中国摄协会员条件之一。

2、入选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本人所有,主办单位拥有该等作品使用权,可将作品用于展览、放映、出版、信息网络传播等活动。每位参加者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活动主办者拥有其作品使用权,不另付其他报酬。

3、主办方承诺不将任何作品用于商业目的。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5、作者可使用相关软件进行照片的尺寸、对比、明暗、色彩等调整,但需加以相关文字说明。

6、光盘及电子文件作品均不退还作者,请作者自留原始文件或照片底片。

7、主办单位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来源:艺术中国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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