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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史氏曰:“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此言可以通于神明,而无由行于当世。当世者,凡事规之于理,范之于法,不独由情也。故虽无心为恶,而事实危及他人,害及社会者,岂能不责而释?又,虽有心为善,仍是善举,总比无心为善者好,或不屑赏,仍当提倡。
2004年10月读聊斋戏书
作者:邹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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