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前,当我还在E市旅行写生时,就收到Drop in centre 部门经理J 先生发来的信息,首先是祝贺随后并说我的一张画已经被售出,价格为两百加币(约计1200元)并说按照规定百分之八十归画家个人,其它百分之二十归中心用于画室建设。
我临行前,把在救济站居住期间的部分画作,装裱入框,并通过管理员S女士的推荐送到了中心的六楼过厅展示,这里经常回来一些赞助机构和行善的人们,如果他们对谁的作品感兴趣,会掏钱购买,这也是一种捐助的形式,同时也帮助了许多贫穷艺术家们,送画那天,项目负责人,J先生来了,看了我的画给与了赞扬,并叮嘱我把作品上表上价钱,我考虑了片刻回答说不知该标多少为好,事前我曾经就卖画的价钱打听过同画室义工管理人R先生他说他画标价一般都会低于一百加币,并说他是按照小时计算来为他的画标价,他指着他正在画的一张带有超现实主义风格的风景画说,一般他完成一张画幅不大的作品大概需要五六个小时,按照加拿大的小时工资(不低于11加元)所以得出这个价位。当我问及卖画的场所时,R回答说除了中心的六楼外,有时他们还是去社区的教堂展卖。
这里是救助站,不是专业画廊,这点我是知晓的,所以在往标签上标注价格时我中和了一下,稍大幅的我标注了两百加币,小幅的我给出了一百加币的价钱。
至于那张作品被卖了,J先生在留言中也没讲,不过,油画被人买去,我心里挺高兴,这毕竟在市是个好的开端,我在我的随后回信中,我提出我愿将卖画所得的百分之八十(160加币)全部捐钱给救助站,因为它给与了我很多帮助,在我初到市区找不到租住地,无法在机场大厅的椅子上睡了四天,后来的夜晚是在救助站度过的,虽然现在夜间不再住在那里,但毕竟白天我还会到那里的小画室画画,吃那里的免费午餐及晚餐。
当J先生再次回复时只是赞扬了我非常慷慨,其它并没提及,我认为这事就算过去了,回来后我照样天天去画室,当我碰到那个黑人姑娘管理员时,我只是就此事轻描淡写得跟她讲了下,不过,她似乎并不知晓这事。
今早到画室正忙于装裱寄往美国参展的画框,黑人姑娘走进画室说中心的会计F小姐找我,我挺纳闷,忙说,我并不认识此人,嗷,我忘了告诉你,她说你有一张画被卖出,让你过去取钱,是吗?不过,我已经告诉先生了,那钱全部捐赠给中心了,嗷,我记起来了,上次你似乎跟我谈及此事,但是不管咋样,她既然找你,你还是去见她一面吧。
六楼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去的,必须有管理人员带领才可上去,我随S小姐来到侧门口,她经刷卡后进入大门,经电梯来到六楼。
F 见到我很热情,并赞扬了我的画作,并从桌子上那出一个信封,从里边掏出一摞纸币递给我,说按照中心的规定这是你应得的一百六十加币,请您收好,然后在这单上签个字。“谢谢,不过这钱我已给跟J先生说了,把它全部捐献给中心了。”“是吗?J先生去度假了,谢谢您的慷慨捐助。”说着她叫来了另一位女士,并向她介绍了我要捐款的事情,她收下了那钱并说我们随后会寄捐款证明给你。事情算解决了,离开前,我就卖画的事问及F女士,到底是那张画被卖出了及何人买去了,是在中心,还是外面的教堂。
F女士笑着说,是那张用色粉笔画的老街风景,我们总经理喜欢,所以以我们中心的名义买下,作为礼物送给了一位多年帮助我们中心慈善事业的老板。”
“嗷,是这样,那我更应该捐助此画了。”
作者:小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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