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山东省东营市教育局对东营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委员会选用的书法课程教学用书进行公示,从2015年秋季新学期开始,东营市小学三年级的学生都将开设书法课。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选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5〕13号)精神,东营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对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目录》中所列的11种教学用书进行了认真审查、评议,经书法学科组初评,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投票,决定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选用湖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三至六年级书法练习指导(实验)》,作为东营市小学三年级书法课程教学用书,现予以公示。其公示期自2015年5月4日至5月12日。
据了解,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山东省小学三年级书法课程选用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其他年级暂不组织选用。同时,还要做好书法课程教育教学。要做好新教材使用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理解和把握教材的能力,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写字教学开展书法教育的通知》有关要求组织书法教学。
而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写字教学开展书法教育的通知》要求,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写字教学,特别是语文课程更要将其作为基本任务,并通过有关课程和兴趣活动开展书法教育。另外,在对写字教学书法教育的组织方面,其要求新学期全省小学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的写字或书法课,而初中、高中学校结合课程开设和本校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开设书法课。并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中小学校写字教学书法教育的实际情况,对写字教学书法教育的课程安排、教学管理、教师任职条件及资源配置等进行规划安排,做好教师的培养培训。
来源:东方书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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