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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火相传,隶书、白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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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内篇·养生主》:公文轩见右师而惊曰:“是何人也?恶乎介也?天与?其人与?”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人之貌有与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
公文轩拜见右师惊道:这是什么样的人?怎么会只有一只脚?天生的吗?还是人为的?思考片刻:应当是天道造成的,不是人的本性。是天道的规律使他只有了一只脚,按照正常人的容貌就应该有两只脚。因此知道这是因为天道造成,并非人应当的模样。溪畔的野鸡且啄且饮,辛苦寻觅却也安然自得,并不希望被圈养起来。虽然被圈养的饮食充足,但却没有好结果。
宋以右师、左师、司马、司徒、司城、司寇为六卿,是一国贵臣。而落得只有一只脚,想想也不会是天生的,必然是战争、意外、刑罚等原因造成。遵循天道由他的行为最终导致的结果,当然可以称作是上天所致。按照人的自然本性,绝不会少了一只脚。伴君如伴虎,右师虽然身居高位权力富贵风光无限,却难免断足的危险。野鸡都不愿意为了三餐而被圈养起来,是因为结局很危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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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曰: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老子去世,秦失前来吊唁,嚎啕三声就退了出来。他说:开始我以为老子只是普通人,现在看来并非如此。我进去吊唁时看到,有老人在哭泣,就像在哭自己的儿子;有年轻人在哭泣,就像在哭自己的母亲。这些人会聚在这里,其中肯定有人不是出于本心吊唁,不是发自真情哭泣的人。这是违背天道滥用情绪,丢失了真情与本性,古人称之为违背天性自找罪孽。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老子应时而生;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老子顺时而去。能够安于其时顺应大道,普通人为之悲哀欢乐的事情就不再挂怀,古人称之为超脱天地的束缚。薪柴虽然会烧尽,火种却能够不断地传承下去,无穷无尽。
发乎本心,止于真情,应时顺天超脱常人的悲欢喜怒。不受他人行为言辞的裹胁而故作姿态,做出违逆天性的行动而自取其辱。即便躯体朽烬,智慧与精神却能够传至久远,这才是养生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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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咏烛》
清 · 弘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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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传薪岂尽,漏响夜方深。
照得当年夕,艰难缔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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