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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谢其露,今年86岁了,为了百年子孙不为土地之事打死人命,特立下如下字据。我共有四个子女,分别叫欧强。谢炳知。谢少英。谢炳勇,欧强生父为北海村人,已在北海有宅基地,我不再留份给他了。少英是女子,无权分文亚地,炳知,炳勇为我所生那有权分。炳知到现在有四个子,炳勇到现在一个子。原来老屋(西临谢祥青,南临谢其连,东北临村路)炳勇,炳知各一半(约300平方占地),南临坟山,东临谢祥平西临谢祥谦北临公路(约700平方)为谢炳勇,原来那知买怀哥屋归炳知。自己自建的也为那知,另靠北海村坟山700平方左右也为炳知子孙,上面所讲土地已分清,炳知,炳勇今后分给他的子孙由我现在分给的部分分内分配。两兄弟对我现在的分配也无意见。
立据人
证明人
200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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