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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书法成为共识(十五)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书法界曾出现一种思潮,就是排斥甚至贬损“馆阁体”。其核心观点,是指责书法中的“馆阁体”中规中矩,缺少变化,缺少“拙美”,每个字都大小一致,追求工整,甚至用墨也不分层次,感觉比较呆板,从“创新”角度看,缺少“活力”等等。有个别人更是借着批评“馆阁体”,堂而皇之地公然兜售自己的“丑书”,为“丑书”寻找生存土壤。
客观地讲,“馆阁体”作为明清时期主要用于“科考”而统一声张的字体,如果从艺术角度,似乎缺乏“张扬”和“洒脱”,而更加强调“循规蹈矩”,这本身的确有类似现如今对考试“卷面”仍有要求的痕迹,但从另一角度看,这种以正楷为基本前提的“馆阁体”,又要求必须达到相当传统、相当地道的美学水准。所以,我们不应该苛求有专门用途的“馆阁体”,在“创新”上会有什么超凡的“贡献”。况且,真正的“馆阁体”,是以深厚正楷功力为前提的,通过林则徐书写的几幅作品,难道我们会无视这堪称艺术精品的“力道”,反倒吹毛求疵说人家过于“工整”?工整何罪之有?
书法之所以称得上是艺术,我看它满足了两个条件,一是经历过多少代人的探索、总结,无论是字体的演变,还是审美的标准,都有其特定的内在规律,这种从多少次肯定、质疑、否定、再肯定,最终成为得到大家遵循、普遍推崇的书法艺术,不仅经得起时间检验,而且也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如果质疑,甚至否定,就要拿出足够说服力的论据和道理,而用漫无边际的“求新”、“求变”,用根本谈不上理论实践创新的“丑书”,就像荒谬地登堂入室实在是令人不齿,幼稚可笑。
“馆阁体”的鼻祖是明代的沈度,永乐年间以善书入翰林,由典籍历迁侍讲学士,他擅长篆、隶、楷、行等书体,藏于秘府,称为“馆阁体”。其实,沈度的书法,婉丽飘逸、雍容矩度,被明成祖誉为“我朝羲之”,因此,但凡金简玉册,一切大制作,必然由沈度执笔,事实上,沈度的书法造诣,得益于他的多方面才学和素养,他的学术地位和作品的美学价值是不容置疑的。
大家都熟知的书圣王羲之的《兰亭集序》,都是后人摹本而非原作,在各种摹本中,最为精妙传神,甚至可以以假乱真的就是冯承素所临的“神龙本”,而这位冯承素也有点儿类似明朝的沈度,他的身份也是在朝廷内,专门为皇帝、皇族服务的内府供奉挧书人。什么是挧书人?就是专门在宫廷临摹写字的,当年冯承素被宣召弘文馆,只是区区九品,但还是靠自己的才学能力,得到太宗器重,最终创造了再现《兰亭序》的辉煌。
沈度和冯承素,尽管生活在不同朝代,但他们的职业十分接近,而且二人书法特征可能都是地地道道的“馆阁体”。我们有什么底气,去诋毁“馆阁体”呢?
所以,我倒是觉得,既然是学习书法,既然是继承传统,既然需要文化滋养,既然需要扬弃创新,我们就要静下心来,认真想想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学?学什么?不要动不动就攻击别人不会楷书,也不要动不动就挑战审美底线,以什么创新自居。现在,如果我们能真正学好“馆阁体”,才是正路。如果在有效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博采众长,逐步形成自己的风格,可能才会有所成就。
作者:刘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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