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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涛:首次从法理角度举办的摄影家个人原作展览

2016-04-18 16:04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主办,包商银行协办的保罗-卡普尼格罗(Paul Caponigro)“直接摄影”作品展于2016年4月15日至4月27日在中国美术馆举办。本次展览展出“直接摄影”大师保罗的100幅经典摄影原作。

  巧合之下,1954年在摄影大师米诺?怀特即将前往柯达摄影博物馆就任的欢送会上,年仅19岁的保罗见到了安塞尔?亚当斯、依莫金?坎宁安、多箩茜?朗格等当时美国最顶尖的摄影大师。自此,他正式踏入了直接摄影流派这一艺术发展方向。

  保罗?卡普尼格罗作品

  保罗?卡普尼格罗作品

  在60多年的摄影生涯中,保罗-卡普尼格罗在世界各地举办过作品展览,并且曾经获得古根海姆基金会和国家艺术基金的奖金。而他的许多作品也已经跻身美国乃至世界最著名的摄影收藏品之列。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介绍说,本次展览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联合各组织单位,将保罗的展览带进中国美术馆。希望借此机会,一方面,让普通的中国读者得以零距离接触这位国际摄影大师的荣光,见证令人震撼的直接摄影在新世纪的辉煌;一方面,让中国摄影人可以籍此重温摄影发展历史中的重要一页,从历史宝藏中吸取力量,推动自身的创作在未来持续发展。

  问:直接摄影是上世纪西方摄影的一个重要流派,在今天有什么现实意义?

  林涛:直接摄影是世界摄影发展史上一个重要流派。直接摄影产生之前,摄影领域主要流行的流派是“画意摄影”,画意摄影为了让摄影进入“艺术领域”,主动模仿和效仿美术,追求类似于绘画的视觉效果,甚至于为此去加工和损害底片,这是对摄影本身不自信的恐慌。1904年美国文艺批评家贞吉?哈特曼首次提出直接摄影的概念,而“直接摄影”的最终确立和推广,得力于被誉为美国近代摄影之父,“摄影分离派”的组织者阿尔弗雷德?施蒂格利茨,他通过自身的摄影实践,积极摒弃十九世纪末期盛行的模仿绘画的画意摄影。阿尔弗雷德?斯蒂格利茨在1917年推出保罗·斯特兰德的作品,并大力倡导“直接摄影”的理念。正是在阿尔弗雷德?施蒂格利茨和保罗· 斯特兰德的积极影响下,1932年,爱德华.韦斯顿、安塞尔.亚当斯等人成立F64小组,并将“纯粹摄影”作为自己的信条,认为摄影是现实的体现。作为传统直接摄影“最后一位大师”保罗.卡普尼格罗,以84岁的高龄首次访华,其毕生不懈追求精致的印迹,此刻显得尤为珍贵。直接摄影的历史性突破,就是明确了摄影直接记录、真实表达的本质,发挥摄影独特的“真实性”的审美价值,以被拍摄物本身的魅力打动读者。可以说,从这时候开始,摄影才被认可是一门独立和完整的艺术。这是摄影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对过去、当今乃至未来摄影艺术的形成和发展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今天,从胶片到数码,从笨重的大画幅到轻巧的小微单相机甚至手机,摄影的“玩法”变得越来越多元,与之相应的,人们对世界的理解和对艺术的表达的方式也越来越个性化,各种摄影流派和思潮表现形式层出不穷。在缤纷多彩的世界,我们对摄影本质应当有清醒的认识,鼓励百花齐放,又不忘摄影本身直接真实形象的记录属性。这是摄影于众多艺术门类的立身之本和独有的特点,认识这一点,对于我们把握艺术规律、秉持摄影特性和推动摄影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问:

  直接摄影的创作方法多是用于大画幅相机,其携带笨重和创作不灵活与广大摄影家有何联系?

  林涛:

  目前大画幅摄影无论在我国还是世界上都是小众群体,他们的摄影器材和创作方法与多数摄影家不同,但“直接摄影”体现出来的精益求精的理念和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尊崇和学习。以保罗.卡普尼格罗来说,他从对事物的观察、寻找其背后的“灵性”到实地拍摄,再到后期制作,都体现了一种严格、细致、执着的“工匠精神”。今天是一个人人都可以拍照、人人都有机会成为摄影家的时代,也是一个快节奏、多浮躁的时代,无论是专业摄影人士还是摄影爱好者,“工匠精神”对今天我们的摄影艺术现状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每一位严肃的、负责任的和热爱摄影艺术的人有密切的联系,是成功者不可或缺的素质,对摄影创作“由高原到高峰”的质变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问:

  这是第一次举办“原作”展览?

  林涛:

  我们这是第一次从法理角度举办的摄影家个人原作展览。“原作”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不被摄影者重视,概念模糊,社会各界认知不清;这是摄影属性的局限,更是市场经济欠发达和版权法律不完善的原故。摄影术的发明就与复制密不可分,随着技术的进步摄影的复制性更加突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摄影作品在艺术品市场上逐步深入和显值,读图时代的到来和人性逐利的现实,盗版和剽窃屡见不鲜。法律保护原创作品,但摄影什么是原作?摄影有原作吗?成为法律界和摄影界的困惑,也是我们权益保护工作中的最大尴尬,以至国家有关机构专家对摄影是否能够产生“原作”提出质疑。中摄权协和中国摄协2011年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正式提出修改《著作权法》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增加视觉艺术追续权等议案,随后在国务院第三次全面启动修改《著作权法》进程中,而摄影有无“原作”就成为增加追续权的一个突出焦点和法理依据的重要支撑。根据国际上的有关法规和摄影界惯例以及学者的观点认为:原作是指当代摄影家创作并用原始数据制作或在其指导下完成制作的照片并签名的作品。2014年我们推出的摄影作品限量鉴证项目,就是探索摄影原作的具体实践。在日前召开的国务院修法研讨会上,各界专家学者对限量鉴证所呈现的“摄影原作”给予了积极的肯定。国家版权局对此也高度评价并拨专款进行课题研究和宣传推广。作为独特的、不可重复的签名,不仅是对自己作品制作的认可和属性的证明,也是摄影原作的重要标识和表现形式,更是具有承担责任意义的法律行为。

  本次《黑白的冥想》展览的全部作品都有作者保罗.卡普尼格罗的签名。我们依此希望广大摄影家强化版权意识,共同书写摄影原作的理念,为国家法律保护摄影家权益提供有效的清晰的行业规范。我们相信,摄影原作的社会共识,对保护艺术家的创作热情、促进作品的有序传播和繁荣发展摄影艺术事业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影像中国业界动态 作者: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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