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请点击右上角。
再选择[发送朋友]
或[分享到朋友圈]
“鸭兔”事件仍在发酵,最新消息是米菲兔的出版商向冯峰教授发函,称“教授的行为已经越界,我们无法无动于衷”。
搞不好真要对簿公堂了。
关于冯教授是否构成抄袭,上篇文章已经写过(见文末的往期推荐)。
可以确定的是,即便打官司输了,也无损冯教授的名望,事实上,他只会因此成为艺术界英雄式的人物。
这只是艺术家对抗世俗规则的一个最新案例,这样的事一直在艺术界发生。
这篇文章就想聊聊另一个堪称石破天惊的艺术作品。
它是一件被写入艺术史的艺术品。原作被澳大利亚国家美术馆收藏,伦敦泰特美术馆还收藏了一件复制品。
它影响了达米恩·赫斯特、翠西·艾敏等顶流艺术家,赫斯特称它是“最伟大的观念艺术作品”,令他“至今无法忘怀”。
喜爱者认为它是观念艺术发展的里程碑,痛恨者认为它“愚蠢至极,自欺欺人”,“就是一个骗子的把戏”。
它就是英国艺术家、伦敦大学教授迈克尔·克雷格-马丁的成名作,创作于1973年的《一棵橡树》。
作品是一个盛着水的玻璃杯,搁置在玻璃架子上,旁边贴着一篇打印文档。
文档内容是艺术家对作品的解释,以问答形式呈现——
Q:首先,你能描述一下这件艺术品吗?
A:好的。我所做的就是把一杯水变成一棵成熟的橡树,而不改变这杯水的表象。
Q:表象?
A:是的。颜色、手感、重量、尺寸……这些东西。
Q:你是说这杯水象征着一棵橡树吗?
A:不,这不是一个象征符号。我把这杯水在实质上变成了橡树。
Q:可它看起来还是一杯水。
A:当然了。我没有改变它的表象。但它实质上已经不是一杯水,而是一棵橡树。
Q:实质上,你能证明你所声称的变化吗?
A:嗯,能,也不能。
我宣称保持了这杯水的外在形态,正如你所看到的,我保持了。
但人们通常相信眼见为实,希望看到形态的改变,以证明其实质发生了变化,可惜,不存在这样的证据。
Q:你难道不是简单地把这杯水叫作橡树而已?
A:绝对不是。它不再是一杯水了。我改变了它的实质。把它称为一杯水就不再准确了。人们可以随意称呼它,但这并不能改变它是一棵橡树的事实。
Q:这不就是“皇帝的新衣”吗?
A: 不。“皇帝的新衣”是人们声称看到了实际上不存在的东西,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应该看到。但如果有人告诉我他看到了一棵橡树,我会非常惊讶。
Q:把一杯水变成橡树,是不是很难做到?
A:一点也不难。但我花了很多年的时间才意识到我能做到。
Q:这杯水究竟是什么时候变成橡树的?
A:当我把水倒进杯子里的时候。
Q:每次你往杯子里倒水,都会这样吗?
A:不,当然不是。只有当我打算把它变成橡树的时候。
Q:那么是你的意图导致了变化?
A:我会说是意图促成了这种变化。
Q:在我看来,你好像在说你创造了一个奇迹,是这样吗?
A:我很荣幸你这么认为。
Q:除了你,还有谁能做到这种事吗?
A:我怎么知道?
Q:你能教别人做吗?
A:不,这不是能教出来的东西。
Q:你认为把一杯水变成一棵橡树,算是艺术作品吗?
A:是的。
Q:那么,这件艺术作品究竟是什么,一杯水?
A:已经没有一杯水了。
Q:那是它改变的过程?
A:这一变化不涉及任何过程。
Q:是橡树?
A、 是的。橡树。
Q:但是这棵橡树只存在于你的头脑意识中。
A:不,这棵橡树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以一杯水的形态存在。橡树是一棵特定的橡树,它呈现出的形态也是一杯特定的水,都是独一无二的。
想透过这杯水看见一棵橡树的样子,是做不到的,这样理解和体验不了一棵“以一杯水的形态存在”的橡树。
它是无法感知的,也是不可想象的。
Q:在这棵橡树变成一杯水之前,它是否存在于其他地方?
A:不,这棵橡树以前不存在。我还应该指出,它没有,也永远不会有任何其他的形态——除了一杯水。
Q:橡树还能存在多久?
A:直到我改变它。
实话实说,看完这个作品,我感觉脑子被锤了一通,陷入久久的震荡之中。
明明是一杯水,这哥们愣是靠嘴皮子说成了一棵树,而且他这套嗑难以证伪,就像你无法证明上帝、佛祖、玉皇大帝不存在一样。你气到脑仁疼,还拿他没办法。
《一棵橡树》活生生地示范了“如何给一件再普通不过的日用品注入概念,使之成为艺术品”,而且是以如此强横、夸张、公然指鹿为马的方式。
艺术如果可以这样搞,艺术还有什么不能搞?
这正是《一棵橡树》想要表达的概念——怎么搞艺术,什么是艺术,只有艺术家说了算。
不管作品看起来多么离谱,哪怕把一杯水说成了一棵树,也没问题,艺术家有权力决定什么是艺术品。
在这个前提下,艺术的边界被无限扩大了,理论上,任何东西都可以成为艺术——只要艺术家选中了它,赋予它某个概念。
那么,又如何决定谁是艺术家呢?
按照《一棵橡树》那套嗑,标准全在观众个人,你接受他的概念,他对你来说就是艺术家,你不接受,他就不是。信则有,不信则无,反正我逻辑自洽,你无法证伪——很宗教的感觉。
所以,即便权威的美术馆收藏迈克尔·克雷格-马丁的作品,权威的艺术学院请他做教授,任何一部现代艺术史,都绕不过《一棵橡树》这件作品,都没关系,只要你不相信,他就是一个神棍。
但是如果你相信,你等于承认了艺术家有“指鹿为马”的权力,同样,以概念之名,艺术家也应该有“指兔为鸭”的权力。
而这,正是冯教授所做的事情。
往期推荐
把广美教授的“鸭兔”定义为抄袭,有点冤
(朋友,创作不易,点个在看再走吧)
作者:艺术头条
分享到微信,
请点击右上角。
再选择[发送朋友]
或[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