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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全国拍卖行业宣传工作奖的通知

2015-03-09 21:05

关于评选2014年全国拍卖行业宣传工作奖的通知

  各级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

  近年来,中国拍卖行业为了树立行业正面形象,传递行业正能量,充分发挥各级协会、拍卖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注重宣传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主动唱响行业主旋律,在塑造拍卖行业良好社会形象,营造有利社会舆论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4年在拍卖行业宣传工作取得新进展的同时,也涌现出一大批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为表彰、鼓励先进,促进宣传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持续不懈地做好宣传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内开展行业宣传工作优秀协会和企业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级拍卖协会及中拍协会员单位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依据主要考虑2014年度宣传工作实际情况。

  二、评选奖项

  (一)协会奖项设立:宣传工作先进奖3名

  (二)企业奖项设立:

  1、宣传工作年度影响力奖 3名

  2、宣传工作年度勤奋奖 3名

  3、宣传工作年度创新奖 3名

  4、宣传工作年度新秀奖 3名

  三、 参评条件

  (一)有专业宣传工作队伍。新闻写作基本功扎实,新闻敏感性强。有在新闻媒体上发表行业性文章的协会或企业优先入选。

  (二)有自办刊物,且质量良好。刊物里不但有转载、约稿等形式的文章,也需要有通讯员、评论员等参与的自撰文章,文章形式多样,排版精美。

  (三)有主动宣传策划意识。能把握行业发展脉络,选取有针对性的新闻点开展新闻宣传。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将拍卖活动很好地向社会进行推介和展示。

  (四)有创新服务精神。能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工具,积极拓展拍卖宣传报道的渠道和传播面,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单位和拍卖客户群等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

  (五)支持行业协会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事宜,并积极向《中国拍卖》杂志社、《中国拍卖通讯》、中拍网等投稿。

  四、参评办法

  1、企业参评采取各省协会推荐与企业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地方协会参评以自荐为主。

  2、参评单位应填写《2014年拍卖行业宣传工作奖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于3月17日前提交中拍协。

  3、除《申请表》外,各单位可选择提交的参评材料包括:在公开媒体发布的文章、参评单位最近三个月内出版的内部刊物、参评单位宣传队伍简单介绍、媒体对参评单位的新闻报道(以上材料应均为电子版或扫描件,可择优提供)。

  以上奖项将于4月9日召开行业宣传工作会期间正式公布并颁奖。如有咨询事宜,请与理论宣传部联系。

  联系人:荣博 欧树英

  电话:010—68391857

  申报材料接收邮箱:rongbo@caa123.org.cn

来源:雅昌艺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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