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和创作书法艺术,可以抒情,可以言志,因此古人说:“书者,抒也”、“书者,散也”,尤其草书,更以为能够淋漓尽致地表达的,惟草书而矣!于此,我且不敢苟同。
就创作而言,作品表达形式的豪放、文辞内容的豪放,尚不能确定作品必然亦是豪放。作品需要创作者具备足够的修养、气质、胆略、智慧与胸怀,不然,不过徒有虚表!这就是所谓“字如其人”。而这些内外有效地结合的元素,未必只有通过行书、草书才能表现出来,比如颜真卿的楷书、吴昌硕的篆书等等。可见,对于艺术创作,惟有形式与精神完美地融会贯通,而精神的表达和再现,才是书法创作者和艺术真谛曼妙结合的思想与灵魂。
比如最近才完成的这幅篆书作品,一丈二规格,作为尝试,还望同道诸君多多赐教。

毛泽东诗词篆书作品,一丈二尺。
作者:samlux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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