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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必须常常生活于趣味之中(原作者:梁启超)

我是个主张趣味主义的人,倘若用化学化分“梁启超”这件东西,把里头所含一种元素名叫”趣味“的抽出来,只怕所剩下的仅有个零了。我以为凡人必须常常生活于趣味之中,生活才有价值;若哭丧着脸挨过几十年,那么,生活便成沙漠,要他何用?
中国人见面最喜欢用的一句话:”近来做何消遣?“这句话我听着便讨厌。话里的意思,好像生活得不耐烦了,几十年日子没有法子过,勉强找些事情来消遣他。
一个人若生活于这种状态之下,我劝他不如早日投海。我觉得天下万事万物都有趣味,我只嫌二十四点钟不能扩充到四十八点,不够我享用。我一年到头不肯歇息。问我忙什么,忙得是我的趣味,我以为这便是人生最合理的生活,我常常想动员别人也学我这样生活。
凡属趣味,我一概都承认他是好的。但怎么才算趣味?不能不下一个注脚。我说:”凡一件事情做下去不会生出和趣味相反的结果的,这件事情可以为趣味的主体。“赌钱有趣味吗?输了,怎么样?吃酒,有趣味吗?病了,怎么样?做官,有趣味吗?没官做的时候怎么样.......诸如此类,虽然在短时间内像有趣味,结果会闹到俗语说的”没趣一齐来“,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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