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是一种表象。传统的观点是指有机体的任何外部活动。
所谓“行为艺术”是指艺术家以自己独特的行为方式,“艺术”地用自己或他(她)人的身体来表达一种理念或主题的创作活动,是一个过程,也是一幅作品。
我没有能力,也不可能用自己的身体来创作“行为艺术作品”。
然而,由于在我的心目中,我所痴迷的古代陶瓷及其残片是有灵性的,有活力的,有表象的,有感染力的,所以,我借用它们的形体——那怕是残缺的身体来表达一种理念和主题,虽然,实在说不上什么艺术,但我愿意尝试。
多么希望真正的艺术家和艺术评论家们来说三道四,批评指教!
作者:张天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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