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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真卿《祭侄文稿》与聊城邓氏家族

          邓秉恒为颜真卿《祭侄文稿》作跋

    邓钟岳的曾祖父邓秉恒,字元目,顺治六年(1649年)进士,初授昆山县令,1655年改任江西永丰县令。在任期间从明朝大司马聂豹的后代聂荀手中购得唐朝书法家颜真卿的书法《祭侄文稿》真迹及宋朝陈深、元朝陈绎曾、明朝文征明、罗红光为此帖所做的四个跋。邓秉恒亦为此贴作跋,阐述了《祭侄文稿》的收藏过程。这件价值连城的书法珍品,在邓氏家族珍藏的九代计280余年。康熙十二年(1673年)升任江西员外郎,后改任云南司员外郎,福建巡海道,湖南荆南道。著有《名堂集》、《春秋直解》、《大清律签释》,卒年74岁。后人赞曰:秉恒少嗜书,敦大节,强力任事,有古大臣风。

  《祭侄文稿》帖是颜真卿[注1]乾元元年(758年),为追念其侄季明所写的祭文。全文如下:

维乾元元年,岁次戊戌、九月庚午朔、三日壬申。第十三叔、银青光禄大夫、使持节、蒲州诸军事、蒲州刺史、上轻车都尉、丹阳县、开国侯真卿,以清酌庶羞祭于亡侄赠赞善大夫季明之灵。曰:惟尔挺生,夙标幼德,宗庙瑚琏,阶庭兰玉。每慰人心,方期戮毂。何图逆贼闲衅,称兵犯顺。尔父竭诚,常山作郡。余时受命,亦在平原。仁兄爱我,俾尔传言。尔既归止,爰开土门。土门既开,凶威大蹙。贼臣不救,孤城围逼。父陷子死,巢倾卵覆!天不悔祸,谁为荼毒。念尔遘残,百身何赎。呜呼,哀哉!吾承天泽,移牧河关。泉明比者,再陷常山。携尔首榇,及兹同还。抚念摧切,震悼心颜。方俟远日,卜尔幽宅。魂而有知,无嗟久客。呜呼,哀哉!尚飨。

   邓秉恒跋曰:《祭侄文稿》旧装乃横条长卷也。明大司马聂文襄公家所藏。公讳豹,号双江。初仕华亭令,得之顾氏。子孙传守百余年,数经水火,皆莫能濡焚。至丙申(1656年)岁余,待罪丰阳公之五世孙诸生荀携前卷来观,纸墨如新。越三年(1659年),荀以家贫,求售,因请于余。余与荀夙有道谊之雅,义不容辞,尽解数年所积俸饩而易之。载观前卷,则已蠹朽数画,急装潢成帖,易卷为册,而纸墨幸复依然也。岁次甲辰(1664年)夏六月。

    关于《祭侄文稿》的真迹,自明朝以来,就有两卷流传于世的记载。其中一卷即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祭侄文稿》,还有一卷《祭侄文稿》流传于民间。此《祭侄文稿》明朝嘉靖年间被文徵明鉴定并为此帖题跋后刻入《停云馆法帖》。关于此《祭侄文稿》的流传,清朝邓秉恒曾在1659年购得此件,并于1664年的题跋中作过记载。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一卷《祭侄文稿》无明朝人题的跋。

    邓秉恒,字元固,号泷江。顺治六年(1649年)进士,初授昆山令。十二年(1655年)改江西永丰县令。在任期间,因功,擢大行,升户部主事。康熙十二年(1673年)升江西司员外郎,十七年(1678年)改任云南司员外郎,二十三年(1684年)升福建巡海道道员(正四品),二十七(1688年)年改任湖广荆南道道员。为官四十年。著有《石堂集》、《春秋直解》(张榕端序)、《名臣奏议录》、《大清律笺释》及《邓氏族谱》(黎士宏序)。后人赞曰:秉恒少嗜书,敦大节,强力任事,不为诡随及临事变机权错出。有古大臣风。卒年七十四岁

作者:赵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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