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铜胎掐丝珐琅鼻烟壶
2,地面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石刻、纪念建筑归国家所有;
3,国家机关、部队、全民企业、事业组织收藏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4,私人只能收藏祖传、民间流传的各种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老外。
5,私人携带文物出境,须经省级文化部门鉴定,发给出口许可证并事先通告海关
6,原则上乾隆以前的文物禁止离境;
7,文物商店及其委托代理机构是各地区统一文物收购部门;
8,可售文物需经文物部门鉴定,并铃盖火漆标识方能出售;
9,购买文物应取得专用文物销售发票;
10,购买文物可要求取得文物鉴定证书。
作者:行者三木
特别声明:本文为艺术头条自媒体平台“艺术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艺术头条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