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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应中作品《秋》
(布上油画 65cmx50cm 1998年)
“艺术”是什么?
在博文“艺术这个‘圈子’”中,我说了一句俏皮话——
“艺术”这东西,自古以来就说不清,道不明。为这“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争论来,辩论去,值吗?……
正面意思是:“什么是‘艺术’?”这个问题,无法用“统一”答案来回答,所以人们没有必要去说个明白,问个究竟。
但是,人又往往喜欢把宇宙间一切事物的“奥秘”揭示出来,所谓“打破沙锅问到底”,企图得出确凿的结论。并美其名曰:“做学术”。
科学家可说是天生的“真理学”的学术家,因为“科学”有的是“真理性”。“真理”是越辩越清,越辩越明的东西,是有所“定论”的。
艺术”则不然。自古以来就无人说清过,道明过什么是“ 艺术”。历史证明“ 艺术”不属于“真理”的范畴。但艺术家还是在不断地“辩论”,“斗嘴”, “争吵”, “互骂”,甚至有“大打出手”的架势,也企图用它来“做学术”出名。可是“艺术”不是“真理”的学术,因此他们各个做出的“结论”大相径庭,得不到一致的认可。但又互不服气,于是只好一天天地骂下去,闹得不可开交。
只要读一些所谓“艺术理论”家的理论文章,你就会发现,那文章几乎都像人们吃官司时聘请的律师所写出的“辩词”,都在各自为自己方的利益做辩护,从不涉及“真理”。这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在“艺术”这个问题上,确实不存在“真理性”。
然而,世上又确有许多热心人终生搞“艺术”,把自己短促的一生都付给了那“确无真理可寻”的玩意,这又作何解释呢?——
其实,“解释”起来并不难,只要把“什么是‘艺术’?” 这几个字倒转过来,变成“‘艺术’是什么?”,那么,一切问题便“明明白白”地解决了。
记得我在“艺术‧女人”博文中这样说过:——
将女人比作花,是一次天才的发现;
将艺术比作女人,是一次相类似的发现。
女人的存在,自有她存在的目的,但历来女人的遭际同花一样;
花的存在,也有其存在的目的,但因其美丽,人们用它来迎宾、献佛、表达情爱,……以致造成这样一种印象:仿佛花生来就为做这种种用途的。
女人如此,艺术更其如此。”
这样一来,“女人”二字,除开作为“性别”上的解释以外,作为社会存在的“女人”,其含义是可以极为丰富的。比如:
有作为“人生伴侣”的女人——叫“妻子”;
有作为“家庭总管”的女人——叫“主妇”;
有作为“生儿育女”的女人——叫“母亲”;
有作为“情性交流”的女人——叫“情人”;
有作为“让人描绘”的女人——叫“模特”;
有作为“供人摆设”的女人——叫“花瓶”;
有作为“攻关”用的女人——叫“交际花”;
……
大约各人按照各人的需要,将“女人”纳入一种(或多种)“所需”的范畴,便形成了“女人”这个“词”,“女人”这个“物”的独特解释和用途。
“艺术”二字亦同样。“艺术”除开作为“概念”上的解释以外,作为社会存在的“艺术”,其含义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比如:
有作为为“政治服务”的艺术——叫“工具”;
有作为为“教化服务”的艺术——叫“教科书”;
有作为“写实”的艺术——叫“实力派”;
有作为“遐想”的艺术—— 叫“抽象”;
有作为“游戏”的艺术——叫“涂鸦”;
有作为“救赎”的艺术、——叫“宗教宣传”;
有作为“赚钱”的艺术——叫做“商品”;
……
人们也按各自的需要,将“艺术”纳入一种(或多种)“所需”的范畴,便形成了“艺术”这个“词”,“艺术”这个“物”的独特解释和价值。恰如一位“博友”在对“艺术这个‘圈子’”一文的评论中所说:“目的决定行为!态度决定命运!”
但是,另一位“博友”的评论说得更好:“那你跳出来不就的了,人不管怎样都是活嘛。”
这才是“真理”。因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只要从艺术“概念”这个“圈子”中跳出来 ,“艺术”和“艺术家”做什么又不可以?!……
——张应中.2010.07.04.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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