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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昌画廊频道入驻画廊更名规则

2015-07-10 11:35

画廊频道主页名称,自动默认为提交申请所用名称,提交申请时请认真填写。

雅昌画廊黄页只接受有营业执照的商业性画廊申请。各种媒体和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个人绘画工作室及“文化有限公司”“艺术网”“工作室”“投资”“学院”“研究院”或者“会所”“协会””培训机构”“商店”等不在开通范围内。 一、画廊名称申请规则: 1、所申请画廊名称需与营业执照一致; 2、名称中不得出现标点符号或其他非文字类标识,如:XXX—XX画廊,XXX• XX画廊等; 3、名称中不得出现地名,如:北京XX画廊; 如果因为画廊重名需要标明地点的,可在画廊名称后标注,如:XX画廊(北京); 4、同一名称中不得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属性机构,如XXX画廊美术馆; 5、不得以所代理的艺术家的姓名命名画廊; 二、画廊更名规则: 1、改名365天内只能进行一次,请谨慎提交名称; 2、更名时提交的画廊名称需遵守画廊名称申请规则; 3、需更名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店主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一张(身份证清晰看见)以用来核实机构身份; 发至本画廊公共邮箱后,经审核无误后修改,会有回复; 画廊频道公共邮箱gallery@artron.net; 4、已经开通在线交易的画廊,不允许更改画廊名称。

来源:雅昌艺术网 作者:画廊频道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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