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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标准草书”
王南溟
本文发表于《书法》杂志2004年第5期
新文化运动以后书法就一直受到西学的挑战。首先是书法作为一种艺术的绝对价值开始了动摇,“书法不是艺术”的结论就是在这个时期生产和逐步影响到人们的观念之中的。当然从今天的理论来说,这种“书法不是艺术”的结论首先是对书法作为一种书写功能的反思,因为这种用毛笔来写汉字的方式从近代以来确实越来越不占主导地位。书写工具的改革直接带来了书法的衰败,这种衰败不是说书法从此就不能成为艺术的审美对象,而是说如果书法仅就能作为一种毛笔书写的保留,而不是从一个更开放的艺术维度去探索的话,那么书法就只能在书写功能上越来越沦为一种无足轻重的怀旧“艺术”。事实上近代以来的书法就是这种怀旧书法,这种怀旧上尽管与本土文化的弘扬有着一致的视野,但还是因为它没有将书法移位于新的立足点,结果连传统书法的积极因素都被删除了。我们看到不少的书法理论主张都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于右任的“标准草书”的主张也属于这样。
“标准草书”是于右任长年进行的理论研究和书法实践,从1927年左右他就开始研究这种草书的标准化问题,到了1932年于右任邀请同仁创立草书社,出版《草书月刊》,其宗旨就是为了草书的“易识、易写、准确、美丽”,并从历史上的草书中找出符合标准的字,集成百纳本《标准草书草圣千文》。所以于右任在草书上的三十多年努力,就是要为草书定一个标准字体,那本《标准草书草圣千文》从1936年出版之后,再版九次,一直到晚年还在修订。针对这个成果,刘延涛在《标准草书-后叙》中就说:于右任的“标准草书”是“发千余年不传之谜,为过去草书作一总结账,为将来文字开一新道路”。我们也可以从于右任的“标准草书”及其他的同仁对他的评价来重新讨论于右任“标准草书”的问题。如果说于右任的“标准草书”仅仅是出于他自己的研究,包括草书在字体上与篆、隶、楷之间的对应关系及其行书、草书写的规则,这样既有助于明白草字和草写的脉络,也对文字改革有参考价值,因为汉字简化与汉字草写确实是存在着一定的关系,我们现在使用的简化偏旁部首有很大一部分就是从草书中转化过来的。
但是当于右任超出了文字范围,用字体上的标准去规定草书书法的时候,那么作为字体的草书就会出现问题。或者说我们可以称于右任的草书是“于体”,是于右任自己心目中的草书标准,但是它不能成为社会化的草书标准,并将其称为“标准草书”,以用于区分什么是不标准的。于右任的这种“标准草书”方法尽管出于书法原则,即研究草书的识别方法和基本原理,但其对象更应该是文字学的而不是书法学,由于于右任没有区分“字体”与“书体”之间的不同和草书在这种字体与书体中的特殊角色。因为文字草写在文字的演变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古文字演变中对草与正之间的互动关系就可以证明这一点,所以在它还没有成为艺术上的草书之前,所有的草写根本就没有什么确定性的字形规定。
文字的草写只是各种字体的书写方式而不是字体,到了草书成为艺术创作以后,它也同样是书体而不是字体,而于右任所进行的“标准草书”其实要将草书这个书体改造而为字体。因为书体首先是审美而不是标准文字,而字体首先是标准文字而不是审美,由于这种对草书的不同规定,而有了不同的草书标准。很明显,于右任的“标准草书”的“易识、易写、准确、美丽”与我们日常生活中字体书写的要求是一样的,以至于导致草书也要像其它的字体书写那样,遵守这种字体标准。也因此让我们看到于右任的“标准草书”就是通过让草书的字体变得标准,而后让草书的书体也变得标准,这样一标准也即意味着草书失去了书体的最根本的艺术动力。
这是于右任的“标准草书”与书法史上的草书理想的冲突,如果我们重新回到书法的艺术批评之中,那么草书不但是标志着书法从书写到艺术创作的开端,而且还是让字体走向书体的开始,从这以后,书法有了它相对独立的艺术审美关怀。东汉赵壹对草书的批评,也即开启了字体与书体争论的历史,这种为书体而进行的书法创作一直受到字体书写要求的批评。于右任的“标准草书”,虽然是对草书的标准化,而不是反对草书,但也完全是从赵壹到现代的又一次对草书的批评,因为提出“标准草书”的口号也等于说前人的草书存在着不标准的情况,只是赵壹反对草书的原因在于他认为草书只是出于文字的便捷而不是合乎礼仪的字体,而于右任的“标准草书”就是让草书变成合乎礼仪的书写,所以在赵壹那里,草书不是字体,而到了于右任那里,草书通过“标准草书”工作可以让它变成一种字体,并希望它像其他字体那样可以做到“易识、易写、准确、美丽”,即字体所需具备的要求在草书这种书体中也同样要具备。这样,“于体”不但是“于体”而且还是“标准草书”,就像文字学的英雄人物那样,不是创造文字的,就是整理和改造文字的。
近代以来,最有煽动性的思潮应该是社会“乌托邦”,它的目标要消灭一切差别,尽管这种思潮在它开始的时候也是伴随着现代性社会的诉求而来的,但它的结果却是走向了现代性的反面,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根本无法重合的矛盾。现代性要求的是社会分化,变成相对独立的专家理性;而“乌托邦”的理想是大众化,人人都是专家,所以也就是要取消专家的独立性。到了艺术领域同样也是这样,由于“乌托邦”与社会政治运动的结合,所以艺术也成为了完全的大众艺术而不是专家艺术。
于右任的“标准草书”也是这种社会“乌托邦”思潮下的产物,他在“标准草书”研究中的理想,就是要让深奥的草书变的通俗,并与楷书在字体书写上齐头并进,以克服草书远离大众的传统。因为都是深奥难懂,这种深奥存在于赵壹的《非草书》中所记载的学习草书的场景和诸如“匆匆不暇草书”的论述中,也存在于张旭与怀素的癫狂草书中,而使草书只满足于个人情绪的表达,忽略了字体的标准。所以于右任概括出来的“易识、易写、准确、美丽”就可以看成是对草书传统的反对。
但是草书从它成为独立的书体的时候,其实就不对这种绝对的字体标准负责,绝对负责的是草书的艺术性,这种艺术性是通过书法批评中的概念和范畴来支撑的,而不是靠字体的标准来肯定的。草书的字体只是创作中的相对材料,而不是创作的目的,所以如何让这种材料变成艺术才是草书要研究的内容,而且书法史中的书体形式的研究不仅仅是在草书中,像唐代楷书也有为了字体的形式,而可以在原来的文字结构中加一点,减一画的理论主张。所以于右任的草书“易识、易写、准确、美丽”都不应该是草书的工作,这种对草书所作的“乌托邦”期待除了降低或者根本上取消草书的艺术创作潜在力量并将丰富的书法做出简单的“准确”和“美丽”的书写外,也不见得就能做到于右任所想要做到的“标准草书”的理想,因为草书到现在为止,哪怕是于右任的“标准草书”都要在每个草字边上加上一个楷字释文,这与其他草书作品需要楷字释文是一样的,于右任的“标准草书”的这个释文本身就告诉了我们“标准草书”与大众化之间还是有着无法弥合的距离,也要让草书成为大众艺术也是不恰当的。
所以,草书之于今天,重返艺术领域如果会成为讨论的内容的话,那么对于右任“标准草书”的反思就会成为必不可少的工作,反对于右任的“标准草书”的关键在于,草书的发展并不是用字体标准的规定来促进的,我们与其将草书的审美中断看成是字体的障碍,还不如说是我们还没有一种对草书何以成为艺术的现代解释系统,以至于草书在于右任的“标准草书”口号下变成了字体书写,而又由于于右任的这种“标准草书”的字体书写更加重了人们对草书的不理解,就是将认识草书作为草书的目标和写正确而美丽的草书作为书法的理想。
但是,这也可以用来反对于右任“标准草书”的理由,即便是这样,草书也没有变成流行字体,字体意义上最能做到“易识、易写、准确、美丽”标准的还是楷字而不是草书,甚至从今天来看要让位于电脑文字处理功能,从“乌托邦”运动和大众化努力,电脑文字字库就是最高标准的“易识、易写、准确、美丽”,而相反任何再标准的书法,从古代法书到于右任的“标准草书”与电脑的文字处理相比较,都是不易识、不易写、不准确和不美丽的,或者说书法批评上根本就不会去(至少不会去重点)讨论“易识、易写、准确、美丽”这些内容,如果书法仅仅就是以这种标准去要求的话,那它只能是一种美观书写——像西方所称的书法那样,而不可能成为有着相对独立的审美对象的中国书法。
不管是于右任自己愿意还是反对,“标准草书”的理论结果就是以非艺术的标准对艺术的一次革命(尽管他自己也依然研究了草书的艺术语言),如果这种革命理想的实现也即实现了艺术的“乌托邦”,但是也毁掉了艺术的自主性,草书因为有了“标准草书”而无法从专业上真正去从事它所要从事而且唯有这样才能称为草书艺术的那种工作,或者说草书不但不需要于右任的“标准草书”的“易识、易写、准确、美丽”的标准,而且还要在今天破除这种强加给草书的标准——如果它已经存在于我们的草书创作中的话,因为草书作为一种专家艺术也只能为一部分有草书专业审美经验的人所能欣赏,只是现代社会已经完全改变了以往的制度,在一个专家管理的现代性社会中,草书与大众不存在曲高和寡这样一种紧张关系,因为大众接受度就是专家的意见,是专家说这个草书有很高的艺术价值,然后这个草书就有了收藏和欣赏的价值,这就是我们称为的公共领域的意义,是公共领域让非专业人士接受了专业的东西和通过这种公共领域让人们养成了专业信仰的习惯,就像我不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但是专家让我知道了爱因斯坦是个科学家,我也不懂爱因斯坦理论的局限性,但也是专家告诉我,爱因斯坦的理论正受到其他几位科学家的挑战。
作者:当代艺术_王南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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