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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稀古迹岂可用火葬送终?

2015-01-06 09:55

原标题:珍稀古迹岂可用火葬送终

  云南巍山县委宣传部3日证实,3日凌晨2时49分,大理州巍山县南诏镇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拱辰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目前火灾已经扑灭。

  古代文物,不仅凝结着文化的气息,更镌刻着历史的烙印。千百年来,目睹着沧海桑田的变迁,记录着人类文明的更迭,历经悠久,寓意深远。然而,时间的打磨、岁月的侵蚀,让很多原本坚固的文物变得脆弱不堪,一旦疏于保护,被毁灭破坏在所难免。

  笔者认为,云南巍山县拱辰楼被大火所“洗礼”,正是由于年久失修、维护不善、保管失职而引发,进而酿成文物被毁、价值流失的惨痛后果。因此,防文物之患、御灾于未然要尽快提升日程,要把维修保养的功夫用在平时,否则如若灾祸降临,必将追悔莫及。

  文物几经毁灭、古迹屡遭破坏,与人们对文物保护的不加重视脱离不了干系。笔者认为,不进行文物立法,不足以约束人们的行为;不加以制度规范,不足以提高人们的重视。只有出台保护文物相关法规,并严格执法,对毁坏文物的行为严加惩治,让人们紧绷神经;同时严肃问责,对渎职管理人员予以处理,方为保护文物之王道。

  年久失修、维护不善均是拱辰楼被“火神”光顾之缘由,对于古代文物而言,如不定期维护、全面保养,早晚重蹈覆辙。因此,政府在保护的同时还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既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购置防火材料作防火处理、又需引进先进技术和专业设备加以维护修缮、还需培养专业人才定期进行监测保养,政府职责履行到位,文物又怎会惨遭“灭顶之灾”?

  常言道,内化于心方能外显于行,人们长期以来对文物保护意识的缺失亦难辞其咎,因此提高人们对文物价值的正确看待和理性认识、增强其文物保护意识势在必行。这就需要社会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在全社会营造爱护文物的风气;同时广泛普及保护文物的日常知识、方法、技能,让“爱护文物,从我做起”不再是一句空谈。

  文物虽旧,却折射着华夏民族的前尘往事;星火虽微,却能让古人的智慧结晶荡然无存。保护文物切记疏忽大意,一定要防患于未然,落实好法规制度、政府责任和民众意识,这样才能避免这些浓墨重彩的“珍稀古迹”被“火葬”送终,让其永葆光辉与璀璨。

来源:中国经济网书画频道-艺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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