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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观察》1997年第4期刊载的林加冰《克服油画创作中的浮躁情绪》一文(以下简称“克文”),觉得文中有些概念不妥。贵刊目前为国内较权威之学术刊物,读者对其信赖程度较高,特提出讨论,恳请指正。
“克文”中指出要治理当前油画界的三乱——乱拔高、乱抽象、乱贴标签。其中针对“乱抽象”列举了令人触目惊心的画面。但在论述过程中却显露出作者对什么是抽象艺术在认识上存在谬误:“在当前我国油画界,却流行着一种乱抽象的恶习,在一些作者的笔下,或肢解人体。身首异处;或男性头骨、女性耻骨;或肉块削贴(应为“剔”),白骨片片;或酒瓶破罐、横七竖八,或大红大紫、糊涂一塌;或凹凸不平;疙里疙瘩;或碎片乱飞,杂物乱堆;或面目狰狞,毛骨耸(应为“悚”)然;或男裤档插花;或怪女屁股与乳房相撞。这些胡乱抽象的东西,是对抽象艺术的……亵渎是与擅长抽象艺术大师所走的路子南辕北辙,背道而驰的。”(以上均引自“克文”)这段描写姑不论其语病,错字,或内容是否符合实际,仅就其学术概念上的错误,试作如下讨论:
笔者以为,抽象艺术应当是割断了与客观世界物象任何联系的一种艺术。《辞海》将之明确定义为“这一流派弃绝客观世界的具体形象和生活内容,在画面上作几何形体的组合,或作抽象线条的挥洒”。《文学艺术新术语词典》也明确指出:抽象艺术在原始社会就有了萌芽,但作为现代主义艺术源流开始于1910年,是一种无对象艺术。“克文”列举的乱抽象之具体表现皆依附于客观现实物体,因此不符合学术界历来对抽象艺术的界定。退~步说,即使其中某些情形或可称为“抽象了的现实”,然而这种“抽象了的现实”也不能包括在抽象艺术范畴。美国学者阿尔森•渡布尼在《抽象艺术》一书中谈到:“抽象艺术包含了各种各样与可见的现实没有关系的艺术,它不含有任何抽象现实,不管它是否为艺术家创造提供原动力,它是没有客体的艺术,或‘非具象艺术’,即是指与所有具体客观分离的艺术。”
我想“克文”中所列举的所谓乱抽象,至多为创作手法上的变形处理。或脱离了传统现实主义概念的另一种现实主义,不属于抽象艺术,因此扣上乱抽象的帽子就有些张冠李戴了。我们批判某种现象应当根据具体作品加以分析、界定,作出恰如其分的批评。该文在对其他二乱的批评中也缺乏严谨的学术依据,只是信口说来,因而也就很难有说服力。
我们因认识上的不足,尚未适应某种新的观念,或缺乏新的知识构架。应首先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和认识水平。在吃透新知识,摸清来龙去脉之后再提出问题,做到以理服人、言之有物。纯以个人情感上的好恶来对待学术问题是不可取的。毋庸讳言,林加冰先生提出的《克服油画创作中的浮躁情绪》是应当引起重视的,但与此同时,我们是否也应克服理论认识上的浮躁情绪呢?
(原载《美术观察》1997年版。原题:“美术批评文章应当学术化——与林加冰先生商榷”)
和深圳大学师范学院美术系学生共同完成行为艺术“我是原创” 2008年
作者:应天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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