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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名著】《论艺术之永恒》(6)薛宣林著
第三部分 造型艺术美的三恒规律
造型艺术又称为视觉艺术或空间艺术,也叫做美术。它是指占有一定的空间,构成有美感的形象,使人通过视觉进行欣赏的艺术,包括绘画、雕塑、建筑、工艺美术等。对造型艺术的理解必须从如下两方面去把握。第一,它必需是占有一定空间形象的艺术。造型艺术作为空间艺术具有客观存在的静态凝固的特点,它与时间艺术音乐的流动性不同。它是在一个时间断面上的具有静态凝固特点的审美客体。往往表现为对对象最美妙动人的瞬间和形态的最佳选择。当然,造型艺术的凝固的静态是相对的。静态造型艺术完全可以产生动感的效果。造型艺术作为空间艺术,它是通过一些空间形态,即使是绘画也是通过形象色彩的二维平面去刻画出多层次的三维立体空间,使审美主体产生立体空间感。第二,造型艺术必须是供人进行视觉欣赏的艺术。从美的信息传达载体或感受方式来说,主要的审美信息输入通道是视觉器官。人们通过视觉器官对各种立体可感的形象,产生美的效果。造型艺术就是起到这种供人以视觉美的欣赏功能。造型艺术的这一功能就决定了艺术的形象必须是美的形象,因为只有美的形象,才能使审美主体产生审美效应。
审美效应即美感功能的大小直接取决于审美客体的美的形象,因此,造型艺术美不美的问题,是决定审美价值大小的直接因素。那么,美的视觉形象,又如何去创造呢?怎样才能创造出美的形象呢?要做到这些,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和熟练地掌握造型艺术美的三恒规律。
我们没有更多的笔墨去分析造型艺术以外的美的形象问题,如音乐和形象等。这里只想顺便说一下,任何美的创造都是有形象的,音乐的形象也有三恒性的问题。它同样产生于宇宙天空大地万物、人的心声,如有雷声、雨声、风声等所构成的立体的强、中、弱,高、中、低,近、中、远,急、快、慢等宇宙立体声感,自然界中的水声、鹌鹑、画眉鸟鸣声、马蹄声等;人的有节奏的心跳声、语音声等等。人们通过这些声音的模仿和再创造,从而激发人心里美的心理律动和联想,这里就不多说了。为了弄清造型基本美的三恒规律,我们先看基本的视觉形象、色彩、声音(语境)之三恒。
一 视觉艺术美的形象、色彩、声音(语境)之三恒
造型艺术美的立体空间是通过具体的形象、色彩、声音所构成,造型艺术美的三恒,则表现为形象、色彩、声音之三恒。这种造型艺术或视觉艺术,形象、色彩、声音之三恒,是美的三恒规律的具体化。
(一) 视觉三恒——形、声、色
美的三恒(宇宙、地球、人)规律中的每一个具体的元素,都是有形、有色、有声的,无论是作为审美主体的人类,还是作为审美客体的对象物,宇宙万物都是由形象、色彩、声音构成的美的立体空间。那么,作为静态的凝固形态的审美客体,造型艺术的形象、色彩和声音又是如何构成的呢?
美的三恒规律决定任何艺术都要去体现宇宙、地球、人的三恒元素。各自都具有形象、色彩、声音的特点,时间艺术是如此,空间艺术也是如此。作为时间艺术的音乐是通过美妙的声音去构成或让人联想到有色彩形象的立体世界,人们可以通过音乐去联想到天空、陆地、海洋,可以联想或感受到,“蓝色的多瑙河”、“仲夏夜之梦”,也还可以想到“春江花月夜”、“潇湘水云”等等。这种通过声音去模仿、去联想美的形、声、色的世界,是音乐不可缺少的三要素。也正是因为这三个美的要素,才构成了音乐的美感。
作为时间艺术的音乐是如此,而作为空间艺术的视觉艺术更是如此,我们既然知道宇宙、地球万物、人类都是由具体的形象、色彩、声音所构成的立体空间;既然承认时间艺术也是通过声音去模仿、联想色彩、形象的空间,那么,作为视觉空间艺术的造型艺术或美术也必然是模仿、再现、抽象、表现出具有形象、色彩、声音所构成的立体的审美空间。因此我们说造型艺术不仅仅表现为静态的凝固的形象、色彩,而且是通过或运用具体的形象和色彩,去展示或联想到形、色、声的世界。造型艺术中的声音不是直接通过我们听觉器官听到的,而是通过视觉看到或通过思维联想到的。
(二) 绘画中的声音是通过形象、色彩去体现或感受
绘画中的形象,就是通过色彩以及其它造型要素所构成的,所以在绘画中,人们平时所谈论的问题大多是形象、色彩的问题,这个问题将在下面章节详细讲。这里首先要和大家研究一下绘画中的声音问题。
中国有句俗话,叫做“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诗是文学体裁的一种,是通过有节奏、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抒发情感。无论是绘画的诗意性、文学性,还是具象性,首先绘画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映。生活是有形、有色、有声的,因而,作为绘画艺术对生活现实的具体反映形式,也一定是有形、有声、有色的。那么,绘画艺术中的声音是如何表现出来的呢?我们如何来理解绘画艺术中的声音呢?声音是一种运动现象、宇宙现象。人一时一刻都离不开声音,可以说,这个世界当它失去声音的时候,也就是它失去其存在的时候。有科学实验证明,若将某个人置于一个与世隔绝、相对静止、无声的世界,那么,很快这个人就会精神失常。甚至彻底丧失人性的意识。
1、 写实性绘画是直接表现有声的空间
绘画作为静态凝固性空间,画面本身是不能发出声音的,但是只要画面上有色彩、形象出现,我们便可以在审美过程中,体验或感受到有声的空间。一幅画,虽然是一个相对静止、无声的二维平面,但人们在美的欣赏时,通过关照或联想产生一种如临其境、如闻其声之感,这是绘画中声的特殊性。法国著名画家安格尔的代表作《泉》,画面上画着一个正面站立着的姑娘,右臂绕过头顶,扶着水罐的底座,左臂抬起,托住罐口,那飘动的长发,水罐中自由流淌的清泉水,与她那优美的身体曲线形成波浪般起伏的轮廓,以及那自然的山谷清清的溪水都刻画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在这幅画面上,形、色、声的立体空间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们在欣赏安格尔这幅杰作时,没有必要在画的背后放一录音机,放出那自然流淌的泉水的声响,但我们能从画面上领略那优美的泉声。此外,我们还要以透过那美到至极的画面,感受到少女生命的律动,以及发自纯真少女内心深处的声韵。这些就是绘画之妙处。中国宋朝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在纵24.5厘米、横528厘米的画面上共画了500多个人,近60头驴、马、牛、猪、骡、骆驼,各种车、轿20多辆,大小漕运舟船20多只,楼台、农舍30余栋,还有“漕引汇湖,利尽南海”的航运干线——汴河,飞架在汴河上的木结构虹桥、都市城楼摊棚、城区大街小巷、郊外丘岗田园、道路和溪流等,画面展示了各种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场面,如赶集的、贩卖的、饮酒的、问卦的、骑驴的、乘轿的、求药的、闲谈的、打盹的以及拉车、拉舟、探亲、上坟、说书杂耍、井边汲水等等。欣赏此画时,令欣赏者有一种置身于闹市的境界。近代中国著名画家徐悲鸿所画的《奔马》图,那生产经营概括的千里马形象,那和谐明快的明暗对比现或表现出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感觉,使欣赏者仿佛听到了骏马的嘶鸣和有节奏的马蹄声。
静态的人物、风景、静物等绘画,也同样是形象、色彩、声音的统一。这种“无声胜有声”的作用,通过形象和色彩,表现出一种深藏于生命内部的律动。这种无声之声的艺术境界,往往更能摄人魂魄、醉人心扉。无声之声的内在生命律动的感染力、震撼力正是绘画美的语境、美的语言,美的声音的主要物质。这种藏于绘画作品之中的无声之声或无声的语言,正是来源于欣赏者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美的有声世界感应或联想以及产生一种内心的共鸣现象。达·芬奇的《蒙娜丽莎》那甜美、端庄、含蓄、神秘的微笑,要比画出张开嘴巴哈哈大笑更富有诗意。尽管画的只是嫣然微笑的女性,但我们却可以透过画面听到蒙娜丽莎发自内心深处美的生命的笑声。这种心里的笑声,包容了全部生命的爱、生活的甜、纯真的善,等等,因而具有无限的魅力。中国画(宣画)中,许多山水画、花鸟画都表现出那种凝固静态的风景。如明朝王履的《华山图》(苍龙岭顶),描绘的就是一个相对的空间。
那梦幻般的画面,那云山雾海锁住的山峰,给人一种心旷神怡之感。这虽静欲动的画面,表现出那苍龙岭巨堑深谷,烟云弥漫的境界,激起我们内的浩瀚无涯、波涛起伏的生命之海,随着那来去的白云,又仿佛听到那滚滚松涛的轰鸣声。这自然的无声之声,是我们审美主体内在生命律动的体现。
2、 抽象性绘画同样是通过形象、色彩去表现有声美的境界
关于抽象性绘画有无形象的问题,我在《中国画观念更新与技法新探》中曾有过论述。这里就不重复了,形象是一切艺术的重要元素之一。它作为视觉三恒要素之一与色彩、声音构成美的整体,任何否定艺术形象的说法和做法,都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可能的。蒙德里安的几个色块,也同样构成了视觉形象。因为几个色彩方块也是自然界中形象之所在。记得有一年夏天我来到一片高低不平的山丘,我一眼望去,远方出现几个红、黄、蓝、绿所组成的块状图案,我感到很神奇,走近一看,原来是由开着同样颜色的花家族所组成的几片色块。当然,蒙德里安创作“红、黄、蓝”色块的目的,可能并不在于把审美者的思维带到具象的世界。但是,任何抽象的绘画,任何视觉的反映,都不能脱离人们现实视觉立体空间的具体形象,无论现实的直接表现,还是抽象的,超现实的或潜在意识的表现,形象都是绘画艺术的主体。任何否定形象的说法和做法都是极端错误的。
抽象性绘画既然不排除形象、色彩、那么也就不排除对现实有声空间的表现。抽象性绘画同样是通过抽象的色彩、形象去表现带有抽象性声音的空间。那么,抽象性绘画的声又是如何体现的呢?我们说抽象性绘画的声,可以分为有声的抽象和“无声”的抽象两种。
所谓抽象性绘画,其定义是相对的。关于抽象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种是对抽象的哲学理解。它是指从许多事物中,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叫抽象。这里讲的抽象是形成概念的必要的手段。如关于对“人”这一概念的抽象,不管黄种人,还是黑种人、白种人,也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更不管是大人还是小人,凡是有思维,并能够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动物就是人。同样我们在绘画中,用一个红色的圆形来表示太阳,用一个黄色的月牙表示月亮,这种形式的本身也是一种抽象。通过绘画的形式,刻画出一种具有女性特征的人体画,来表现生命也叫抽象,用几条线描给出山的特征也叫抽象。这种抽象是我们平时讲的,正常的哲学抽象。这种抽象适合于写实性绘画,因为写实性绘画就是要求人们去抓住眼前景物的特征,并把它画在画面上。这一具体的创作过程,就是抽象的过程。那么抽象性绘画如何解释呢?前面讲的抽象性绘画一般不是指哲学抽象或写实性抽象。所谓抽象性绘画是指心理的抽象,这种心理性抽象,是根据画家心理的感受来创作。如果说写实性抽象是面对对象特进行哲学性抽象性造型,那么心理抽象性绘画,往往不是直接取材于客观对象物,我们可以说是间接地反映自然的客观,间接地反映于自然,间接地反映形象。不是直观地取材于具体的对象物,而是直接取材于审美的心理。因而在绘画艺术中我们应把抽象分为写实性抽象和心理性抽象两种,不能混为一谈。
心理抽象性绘画,又可以分为有形的心理抽象和“无形”的心理抽象或纯抽象两种。有形的心理抽象性绘画,是指在绘画作品中,我们尚可以看到或找到一些与所画的形象有直接联系的部分。只是从整体说来,已不合自然的逻辑,而倾向于心理的逻辑。如马蒂斯、凡·高、毕加索、达利等人的作品,在他们的作品中,尽管已失去了完全写实性,但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出或联想到一些与画面有关的原型。只是就整体说来,已失去了对象物的本来。这样的作品,在正常人看来,还能给人一种雅俗共赏,似懂非懂,似明非明之感。用印象派的观点,绘画不在于画什么,而在于怎么画,这种有形抽象性绘画从模仿、再现自然,而发展为再现自然。表现的自然已不是自然的原本,而是作者的内心世界与自然的结合体,自然的形象忆不是最重要的因素,最重要的是心理形象。
有形抽象性绘画,最早的历史应为中国唐代的文人画,即苏轼、王维等人的文人画,也叫写意画,若从时间上推算,是在公元8世纪。我们不管马蒂斯等人是否承认受到中国画(宣画)的启发,但中国文人画从审美上看的确是有形抽象性绘画的鼻祖。在毕加索等人追求变形的造型图案时,而这种古老的五官变形造型早就存在于中国的京剧脸谱中。在秘鲁、墨西哥等南美国家也随处可见。当然,前辈们因种种原因,未能总结出具体、独特的造型观念,也未能从独特的流派上加以强调,但历史就是历史,我们应当承认历史的事实。
有形抽象性绘画,因为还可以看到或找到自然的原本,所以声的感觉也就自然在形、色之中了,我们可以在欣赏时直接或间接地看到或感受到形、色、声的空间。如凡·高的《向日葵》,我们透过那燃烧着太阳般烈焰的向日葵,仿佛谛听到凡·高灼热生命燃烧的声响,仿佛聆听到凡·高火一样生命的诉说。
“无形”抽象性绘画或由纯抽象性绘画,是指那些彻底心理形象,从而完全舍弃对客观形象的直接感知的绘画。如康丁斯基、蒙德里安、瓦萨尔利等。这种绘画在刻画某一“形象”时,画家自己内心所想到的世界,使画面带上了“不可知”的色彩。欣赏者在欣赏其作品时,不可能去做到与客观自然形象完全的或不完全的对照。人们只能借助于联想,去感受“形象”,而感受到的并不是绘画作品的本来形象,感受到的恰恰是观赏者自己。这听起来十分荒谬的绘画,已存在了近一个世纪,而且,目前还在盛行。这种绘画艺术之所以作为一种美的绘画艺术形式而存在,必然有它存在的合理性。这些我要在现代美术中谈到,这里我仅谈“无形”抽象或纯抽象性绘画中的纯心理形象、色彩,如何去表现有声空间的问题。
我们说,纯抽象性绘画的声的空间,并不完全存在于画面本身对客观现实空间的模仿、再现或表现上,并不是我们可以凭借直觉能够感知到的纯抽象性绘画的声的空间,往往更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画面形象、色彩的联想之中。同时,我们还应当知道“无形”抽象或纯抽象性绘画对不同的欣赏者说来,联想所产生的空间感其差异性是非常大的。这是因为“无形”的形的差异、色彩差异最终带来的意境、审美语言的差异所致。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对纯抽象性绘画形、色、声的联想和体验。用一句话来说明,即“无形”抽象或纯抽象性绘画是用纯心理形象、纯心理色彩,去表现纯心理心声立体空间。如瓦萨尔利的代表作《大空间》(《VONAL—KSZ》)就是用许多近大远小的主块线状的不同色彩图形构成了一种类似通道形的画面。这个纯抽象性绘画,给我们的心理联想,主要是一种无限扩大或无限远的扩张、延伸感。正是这种无限的运动性,使我们联想到许多有声的空间或自我内在的生命心声。
(三) 雕塑、建筑、工艺美术等造型艺术也是通过形象、色彩去表现有声的空间
有了上述关于绘画声的分析,其它造型艺术声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雕塑,即雕刻和塑造,它是通过塑造一定的形体(人体,动物、花卉等)来艺术地反映现实生活。雕塑和绘画都是以创造视觉性很强的艺术形象来反映现实生活及雕塑家的审美情趣,但雕塑和绘画又有很大的区别,这不仅表现在他们各自所用的物质材料上的不同,更主要的表现在由于物质材料的不同所带来的形象特征的差异。雕塑创造出的审美空间是三度立体空间,人们不仅看到三度立体,还可以直接触摸到具体的形象实体。
或许正是由于人类生命主体为了追求一种永恒的意识,人类几乎从一开始就学会了用石刻等手段来创造自己的形象。漫长的人类历史不仅仅在历史的废墟中把雕塑留给我们,而且更把人类最原始又最具有相对永久性的文明形式留给我们,因而,我们通常把雕塑作为考察人类历史的路标。当我们经过对那些远古石刻等雕塑艺术的考察,我们就不难看出,雕塑不仅是人类历史的纪录,同时,雕塑事给我们的启示,更在于人类对自我生命永恒性的追求。雕塑的美首先就在人类生命的自我。雕塑作为人类精神的一种特殊的象征形态,其艺术的主要功能就在于它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用人像纪实铭史的需要。与此同时,雕塑还采用了有限的空间艺术形式,通过生动的艺术形象对人的内在性格的刻画,去挖掘隐藏在人类外表以内的心底世界。这种用现实具体的形象和抽象形象直接去表现、交流的艺术,其艺术语言的方式与绘画有着异曲同工的效果。但在立体空间中,雕塑更具有通过形象的有色、有形的造型去表现立体审美世界,从而达到无声胜有声的境界。如希腊米隆的《掷铁饼者》、中国汉代的《马踏飞燕》,都是运用立体的运动造型,在色彩空间里表现了动态的无声之声审美空间。我们通过形象的观赏,仿佛置身于竞技场或飞奔的世界。同样,当我们看到法国著名雕塑家罗丹的《思想者》或来到中国四川乐山大佛石刻面前,我们同样能在沉思中聆听到那生命内在的追索声和那生命最原始、最永恒的祷告声。
建筑是一种实用与审美相结合的广义的造型艺术。在人类历史上,最原始的建筑主要为防寒祛暑的实用目的,是人们居住或休息的场所。随着人类文明的进化,它才与艺术结合起来成为人类技术与艺术的统一载体,使建筑不断从单纯的实用性而向转化;使建筑越来越具备审美的性质,逐渐成为审美的对象,而加入了造型艺术的行列。如果说建筑艺术与其它艺术有所不同,那就是它不仅以一个形象的造型外表被人们所感知,而且,它在艺术空间上还加入了人的元素,即所谓的“人在其中”,“人行其中”的三度乃到四度空间。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审美情趣,去创造自己所需要的内、外空间相结合的建筑。如果说,绘画艺术是用二维平面去表现立体空间,雕塑艺术是实体和具有长、宽、高的三度空间。而建筑不仅有长、宽、高的三维空间,还能让人进入其内部或群体外部形成的空间,亲临其境,步移境转,随着方位的转移,视点的变化,欣赏到不同的景色,体会到不同的感受。
建筑作为造型艺术的一种尽管有自身的特点,但它仍然是通过体积布局、比例关系、空间安排、结构形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装饰、色彩等具体的可感的形象、色彩去表现一种审美的立体空间。美的建筑,必须是通过不同的空间组合、形体线条、色彩、光影、质感、装饰等组成一种美的立体,构成一种无声语境,不同风格的建筑之所以使人产生不同的内心体验,正是出于建筑本身的形象、色彩的区别,这种区别使人们产生不同的共鸣。如高大的建筑会使人的单位个性主体相对减弱,使人产生博大、宇宙、神圣的感觉,因此,几乎在世界上所有的象征着权力、神圣的建筑,都体现出高大的特点。相反,相对矮一点,小一点的建筑,由于空间距离等因素,会使人产生安全、温暖的感觉。这也是我们居住的建筑、房间一般都不太大的主要原因。这种建筑形象空间与人的心理所产生的变化,以及由此带来不同的联想所产生的不同的语境,就是建筑声的内在表现。建筑色彩对人的影响也很大,它除了和形一样,构成一种自然的景观,此外,它还能调节视觉,产生不同的审美效应。这种由色彩所产生的心理联想、内在生命的律动,也是建筑无声之声的体现。可见,作为造型艺术之一的建筑艺术也是由形、声、色所构成的审美整体。工艺美术等其它造型艺术,如同绘画、雕塑、建筑一样,同样是由形象、色彩创造的立体审美空间,我这里就不赘述了。
总之,作为造型艺术,它尽管没有具体的声间诉诸于我们的听觉,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造型艺术所造成的直观视觉的色彩形象,启发我们的想象,唤起我们对审美空间的经验的心理联想,产生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的审美效果。任何造型艺术的创造都是形象、色彩、声音(或无声之声)的创造。形象、色彩、声音是造型艺术的三要素;形象、色彩、声音的规律是造型艺术美的三恒规律。
那么,造型艺术美的三恒规律,具体是怎样构成美的要素的呢?下面我们就接着分析形、色、声的具体表现形式。
二 美的形象三恒规律——形状、形体、结构
造型艺术美的三恒规律表现为形、色、声之三恒,但在具体形、色、声的美的形式中双有规律可循,我这里并不是强行拼凑。当我们分析时,问题就自然清楚了。
(一) 美的形状三恒——点、线、面
我们知道,形象是指引起人的思想或感情活动的具体开关或姿态。具体讲,形象是由点、线、面所组成的立体关系 (形体)的总和,也就是说任何形象都是由点、线、面所构成的作用于我们视觉的在平面和立体上的空间关系。对形象的分析,首先要分析构成形象的形状其美的形状分析,事实上是将菜作为一个平面来进行分析,即形状是由点、线、面三恒要素所组成。
1、 点、线、面是相对的
作为构成形象主要要素之一的形状,是人们对客观形象抽象平面分析的结果,即形状是由点、线、面所构成的。事实上,在现实客观世界无所谓点、线、面,一切事物能作用于我们的视觉而形成的形象感,完全是光在宇宙空音关系中所造成的物理的、化学的和心理视觉效果。但当我们从平面上来分析美的形象,我们有必要从点、线、面的视觉关系上来分析美的形状。在几何学中,所谓点是没有长、宽、厚,而只有位置的几何图形。也就是说,点是只有位置,而没有大小。点是线的开端和终结,点是两线的相交处,然而,当我们从视觉艺术的角度来对点进行形象的分析,点却有了不同的含义。对形状而言,点必须有自己特殊的形状。只有这样,它才有意义。在形状中,点是具有空间或平面空间位置的视觉单位。首先,点没有上下左右的连接性和方向性。也就是说,点不能给人造成一种具有长、宽、厚的立体感觉。在大小上绝不可超过作为视觉单位点的界限,超过了这个限度,点就失去了自身的性质。其次,点是相对于具体所处的位置与其它形象元素的空间对比关系而言的。在某一个具体空间环境中是点,而在另外一个更大空间环境中它又失去了点的性质。点若失去了空间对比关系也就不存在了。如,当我们爬上巍峨的山顶,鸟瞰大地,此时地面上的行人只不过是一个个小小的点。在浩瀚的大海中巨大的船只不过是一叶小舟;在深蓝色的夜空中荧荧闪烁,星罗棋布的繁星,尽管它们都是由无数星球所组成的宇宙物质现象,有的超过地球若干倍,但在苍苍茫茫,无穷无尽的宇宙中,只不过是一个个点。
线是点的相连,是点的空间位移轨迹,在几何学中线是只具有位置、长度而不具有宽度和厚度,是点进行移动的轨迹,并且是一切面的边缘和面与面的交界,这是几何学的解释。从平面空间的形状来分析,我们所说的具有美学意义的线,必须是能使我们看得见的并构成形状的一种特殊的要素。在造型艺术中,线是具有一定的位置、长度和一定的宽度。
面,地面,水面,路面,这是指物体的表面。在几何学中,面是指线的移动所造成的形迹,有长、有宽,但没有厚。垂直的线平行地移动则形成方形;直线回转移动则为圆形;倾斜的直线平等移动则为菱形;直线以一端为中心,进行半圆形移动则为扇形。在造型艺术中所讲的面,一般就是指构成平面形状的表现。面从层次上可以分为平面、立体的面、多元的面,从形状上可分为直线形的面、曲线形的面、自由形的面、偶然形的面等。对形状说来,面并不涉及立体关系,只是构成平面形状的轮廓。
2、 形状的点、线、面
作为构成形状的点、线、面三要素,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点是一切形态的基础,是核心,任何线和面都是由点所构成,当一个平面上只有一个点时,人们的祖母就会集中在这个点上,它具有紧张性。如果点以等间隔互相排列则成了线。线是点的相连,无点则无线,在视觉艺术中,线又分为直线、曲线、斜线三种形式。直线又分为垂直的线、水平的线。直线是具有挺拔、庄严、强直的感觉;水平的线有平静、安定、静止、开阔的感觉。曲线,又分为几何曲线和自由曲线两种,曲线是相对于直线而言的。曲线是女性的线条,是女性化的象征,具有柔软、温暖的感觉。同时,曲线还具有速度感、运动感、弹力感。几何的曲线又分为正圆形、扁圆形、卵圆形、涡线形等。自由曲线是指用圆规表现不出来的曲线。这种曲线更具有自然伸展、圆润、幽雅的女性感。斜线,在几何学中实际上是直线的一种,因为在视觉艺术中,斜线给人的视觉效果是更具有一种不稳定的力量感。它使人联想到排山倒海等巨大的力量的现象。当然斜线也使人联想到前进、飞翔等。面,在形状中是点线的集合,是线的形迹。面又分为直线形构成的面(如三角形、方形);曲线形构成的面(如圆形、椭圆形);自由曲线形构成的面(如女性人体的形状),偶然形成的面(如随意泼洒的墨色块)等。面是相对的,在面的边缘、外部轮廓以及面与面的交界处则出现了线。而点、线说到底又是面的具体化。因此说点、线、面是构成形状的三要素,是形状美的三个永恒的元素,是一切视觉艺术形象的基础。
(二) 形体的三恒规律——长、宽、高(厚)
我们将形象理解为形状和形体,实际上是从两个角度对形象进行平面的和立体的分析。形状的分析实际上是从点、线、面上入手,在立体的空间里进行三维空间即长、宽、高(厚)的研究。所以说,在造型艺术中,形体是指长、宽、高(厚)所构成的立体的三维或三度空间关系。由点、线、面所构成的一个平面的正方形,只是一个方形的平面形状。而当这个平面加上一个高或厚度,那么,这个方形平面形状就变成了一个方形体。这种由长、宽、高(厚)所构成的三维空间关系,所造成的视觉效果我们就叫做形体。
形体是平面形状的立体化,是形状的延伸或三维性。作为视觉艺术,形状的分析是研究形体的基础,但形体的分析,又是形状分析的目的,以及最终达到的效果。离开形状就无所谓形体,而离开形体,形状又显得单纯和乏味。
(三) 形状与形体的结构形成形象
关于形象在整个造型[4]艺术中如何美的问题,我将在下面有专文论述,这里仅分析形象的形成。形象的问题前面我已谈了不少。关于形象的定义,《辞海》中是这样解释的:“指文学艺术区别于科学的一种反映现实的特殊手段,即根据现实生活各种形象加以先择,综合所创造出来的具有一定思想内容和审美意义的具体生动的图画……”“由于各种文艺作品塑造形象的材料和手段不同,形象的构成和特点也不相同;文学用语言来塑造形象;音乐用声响来表现,它们的特点是具有间接性。戏剧、绘画的形象具有直观性”。①在这一段精辟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形象是指具有一定的思想内容和审美意义的具体生动的图画。但是我们必须清楚,这里讲的形象是对所有艺术宏观分析,所下的定义是笼统地指艺术所模仿、再现或表现的审美空间的全部;是广义形象而不是狭义形象,而我们这里分析造型艺术的形象是对形象进行狭义分析。造型艺术的形象就是指形状、形体以及两者的结构关系。在这里我们分析造型艺术的形象并不涉及到色彩、声音等问题。我们仅分析平面的点、线、面和立体的长、宽、高(厚)的结构形成形象。
我们说,形的平面即二维平面空间的形状,是由点、线、面所构成的,这是我们对形的平面抽象解剖。可事实上对形象的分析,重要的是立体的分析,尽管我们所看到的许多现象带有平面二维的感觉。如水平面,空中的一片蓝白色大气层等,但作为造型艺术决不可能仅表现一个平面。如一张白纸就是一个平面,毫无任何立体感、节奏感。可是若在一个平面上出现一个点,那么,平面的二维就随之消失,三维立体感觉就立刻形成。因此说,形象从形状上讲,是由点、线、面的形状和长、宽、高(厚)的形体有所认识,并且做到将两者巧妙地结合起来。这种结合的过程,就是形状、形体结构的过程,同时也是审美的形象创造过程。一切造型艺术的形象造型都概括在其中了。形状、形体怎么样结构,用什么样的点、线、面去结构,直接关系到塑造什么样形象的问题,它不仅是一个造型观念问题,而且又是具体的美的形式创造的问题。可见,作为造型艺术美的三恒性之一即形象的问题,必须从形状、形体、结构三个方面去完事地认识。形状、形体、结构是形象之三恒。
三 美的色彩三恒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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