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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S艺术新闻》上期的焦点栏目报道了北京开始征收3%个人交易所得税的问题,引来广泛关注与讨论。由于北京个人送件也产生税收问题,所以一部分自己拥有公司的委托方会考虑,个人送件划算还是以公司名义送件划算呢?因为在与拍卖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时,这是无法回避的选择。
个人送件,成交后就缴纳3%税金,属于现金往来。公司送件,成交后则须根据公司不同的具体情况,按既定流程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属于帐务往来。即便此公司在年底核算时,处于非盈利状态,毋须缴纳33%甚至更高的所得税,但至少5%左右的营业税是底线。所以,一般来说,以个人名义送件会比较划算。毕竟3%的税率实在并不高。
但是公司的情况各异,有时候走公司的帐务也有可能税率更低。比如,受到国家特别扶持的企业,部分税款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减免;有的公司根据运转情况,就需要这样的账目往来……这都有可能。这就看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各个公司财务会计的精心筹划了。
作者: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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