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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翁昕的Live (2) —— ‘艺术’的名分”


记“翁昕的Live (2) —— ‘艺术’的名分”
翁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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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二期Live今天晚上结束了,讲的故事是上世纪20年代真实发生的一个诉讼,大家可以搜索"Brancusi vs UnitedStates",能够看到这个诉讼的更多细节。

给没能来的大伙儿简单描述一下,原告收藏家希望海关承认,布朗库西的《空间中的鸟》是一件艺术品。对法官来说,他不能像一个观众一样想当然地说,我觉得这个是,或者不是。他要透过多个角度来反复论证,这个东西是否具有艺术品应有的特征。比如:

·如果它能被证明是别的东西,那它就不是艺术品

·如果它是艺术家做的,才有可能是艺术品

·如果它的名称和它有关联,它才可能是艺术品

最终,双方在“难道艺术家做的东西就一定是艺术品吗?”这个问题上陷入泥沼,最终,原告律师展现出其高超的技巧,将问题抽离出来,讨论对艺术品免税这一政策的本质,进而打动法官,赢得了诉讼。

之所以第二期选择这个诉讼,有很多理由。

其一,对圈内人来说,这是一个在艺术界非常经典的案例,整个案件围绕着一个当时人们不确定是不是艺术品的物体,进行了多方位探讨。这些思考的角度,直至今天依然是适用的。

其二,布朗库西虽然是个大艺术家,但他在艺术界之外的影响力,显然不如毕加索、达利这些明星艺术家,因此,拿他的作品来跟大伙儿分享,一定程度上可以让大家代入1920年代的那个语境。

其三,在过去了接近100年后,艺术界发生了很多当年的人们想都想不到的变化,当初看起来极为离谱的布朗库西,已经成为了被人推崇的经典,而与之相对应,我们对于“究竟什么才能算艺术”的思考,也在不断更新换代。这期节目并不是为了让大家学习法官的思路,而是抛砖引玉,希望听过的知友可以将自己对艺术的定义同法官相比对,最终会碰撞出一个属于自己的“艺术的标准”,也算是此次Live留给大家的思考题。

总的来说,我的Live具体的呈现形式既可以像是第一次Live那样相对严肃的讨论,也可以是像这次一样更接近于“讲故事”,其核心是希望能够和大伙儿分享既靠谱又好玩的关于艺术的思考。针对我的这一期Live,以及未来有什么感兴趣的,想听的,欢迎您在我的专栏里留言。如果您有什么迫不及待想要我回答的内容,欢迎您点击下面的链接去我的“值乎”页面,我在那里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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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昕的“值乎”二维码,随时欢迎您扫码来和我聊一聊。

Live的大家,咱们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翁昕

作者:翁伟

特别声明:本文为艺术头条自媒体平台“艺术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艺术头条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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