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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段子:《夷坚志》故事里记载了很多“杀活人祭鬼”的事例。这些事情大多发生在过去所说的“楚地”(湖南湖北江西居多),本故事也是一例。在宋代,官府曾经对这样的事情进行过毫不留情的剪除。

李成忠子来自祥宏讲夷坚00:0006:21
【原文】
沅靖州巡辖递铺官成忠郎李侁,满罢后赴调,留家于沅。一子年十岁,从郡士覃先生学,相去一里,朝出归,每月饭食果肴,专遣仆蔡宣传送。蔡好博,多倩市人汪二持往。凡数日久,覃视汪稔熟,或来处此子还舍,则亦付之,浸以无间。
尝与子在半途遇一人,言蔡仆射不得功夫,使我请小郎。汪不问为谁,令抱去。是夜,侁妻望子不至,以扣蔡宣,蔡急诣学访之,覃云:“汪二取归久矣。”蔡慌窘,绕城叫寻竟夕。迟明,出城外物色。到五里僻处,林木蓊蔚,乌鸢噪聚。试穿小径入观,见儿横尸地上,腹已遭剖,肺肝皆空,而实以米饵,蓋为恶徒杀以祭鬼也。
奔告侁妻,视之而信,恸哭陨绝。诉于州,州牧系覃先生、蔡、汪三人,而立赏捕贼,竟不可得。汪二遂死狱中,时淳熙七年春也。

【白话语音文字版】
成忠郎李侁是沅靖州(湘西一带)的巡辖递铺官(类似邮局局长),任期届满后去都城调官,他把家留在沅州(湖南芷江)。他儿子十岁,跟着本地一个士子覃先生读书,两家相距只有一里。一般是早晨起来,李侁的小孩被送到覃先生这里,李侁家里人每个月给供应饭菜水果,具体是仆人蔡宣来做,当然包括接送孩子。蔡宣喜欢赌博,一忙赌博他就麻烦市面上的汪二去帮着送吃的和接孩子。很多天过去了,覃先生一看老是汪二来接小孩,也算熟了,他就把孩子交给汪二,这个事儿后来就习以为常了。
有一天,孩子又让汪二接走了。汪二带着小孩走在路上,忽然碰到一个人,那人跟他说:“蔡宣派我来接孩子,他正赌博抽不开身,你就把小孩交给我吧!”汪二没来得及问来人是谁,就把孩子交给了这个陌生人。那天晚上,李侁的妻子一看孩子没回来,就去问蔡宣。蔡宣赶紧跑到覃先生那里寻问。覃先生说让汪二早接走了。这下蔡宣慌了,窘迫万分。他就绕着沅州城里整夜大呼小叫的找人,都没找着。天快亮的时候。他出城接着找,走到离城五里一处很荒僻的地方,好像是有一片树林,那地方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怪鸟呱呱叫着,他试探着走进一条特别窄的小路,发现小孩正在里面,横尸在地,肚子已经被人剖开,里边的肺肝全都没了,被切掉的部分用米给塞住了。一看就是被歹人杀活人祭鬼了。
蔡宣赶紧回来报告李侁的妻子,孩子妈赶紧来到现场。一看就是她的孩子,当时哭晕,哭天喊地。妈妈最后就到州里告状,太守把覃先生、蔡宣还有汪二三个都抓起来,同时发出悬赏,缉拿凶手。最后抓来抓去,没找到是谁干的。结果汪二死在狱中,当时是宋孝宗淳熙七年(1180年)的春天。
【祥宏点评】:反思一下,此事最大的责任者是蔡宣,一个仆人也要先做好本职工作,天天不干正事儿去赌博,把主人家的孩子弄丢了。其次是汪二,汪二经手把孩子给了陌生人,说明其人昏昧。再次责任是小孩母亲,蔡宣赌博她应该知道,这么不靠谱的仆人自己都不觉察吗?成忠郎是宋代武官官阶,武官有53个阶,成忠郎是第49阶;靖州也是在的湖南西部,怀化地区;覃先生的“覃”在作为姓氏的时候,一般读成“秦”音;杀活人祭鬼这种恶俗,《夷坚志》里多有记载。这故事也是一例,被杀者多取肝部。

(文图说明:《夷坚志》原文电子版文字主要来自“龙的传人”博客-特别致谢!再经中华书局出版的《夷坚志》校订;全部图片来自网络。)
《夷坚志》简介:
宋代大文人洪迈编撰的《夷坚志》是中国古代志怪笔记小说的顶峰。它卷轶浩繁,包罗万象,流传至今仍保存了206卷共2600多个宋代事件,是中华传统文化最伟大的宝库之一。
《夷坚志》的时空观深契佛法,与宋代文化领先世界的历史地位相一致。它表面看是一本奇人、异事、神怪大全,本质上却是最真实细腻的宋代社会生活实录,极具文献价值。
宋代社会生活塑造了此后中国人的心灵格局,《夷坚志》仿若是中国人的心灵大海。人们平时沉浮其中,茫然不觉,一旦凝神静思就会发现:
天下没有新鲜事,一切尽在《夷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