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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中特别是长篇小楷,不免会发生少写或者多写了字的问题,辛劳之余,甚为尴尬。我看古人,常在漏写之处再补一特别小的小字,或在款识中加以说明,某行某字下漏写某字。但多写了怎么办?涂掉无疑是个办法,但毕竟不好看。近日看文徵明《真赏斋铭》,后面“亦有米颠,图书是癖”写成了“亦有米书颠,图书是癖。”这里多写了“书”字。而后又在“书”字边上加上三点,初看不解此是何字?前后对照才明了此为补救,盖古人无涂改液之类,即在衍文之右侧自上至下打三点,以示删除。此法无碍通篇书法之美观,甚为通行,如唐·孙过庭《书谱》、《寒食帖》、《蜀素帖》等均可见之。
唐·颜真卿《祭侄文稿》的衍文是圈抹涂写的,不过我以为这是特例,况且《祭侄文稿》是在悲愤激越的心情下写的行草,圈抹涂写适合这样的特定语境。草书亦可常见之,如毛泽东草书亦不乏此例。
而比较文静舒缓之文如工整小楷,则还是较适合三点法。题画款识,无奈之时亦可一试。
作者:迂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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