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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知行谈

  关于书法,早已谈不出什么新鲜的话题了。因为书法本来就是一件极其陈旧也极其简单的事,它有两个最基本的属性:一是用书写汉字来传达意义;二是要写出规范之内非凡的“体”来。在书法理论和实践一片纷纭的今天,说书法“是什么”已经无意义,说书法“不是什么”也许更实在些。

  书法不是“视觉艺术”,不可以同非汉字文化的“现代观念艺术”或“先锋艺术”较短长,犹如水不可与石头论高下一样。因此,书法没有“表现主义”,没有“结构主义”或“解构主义”,更谈不上简单的现代或后现代。进一步说,书法甚至不是艺术,不能用西化了的一般“审美”标准来衡量。书法就是中国书道,别无所归。

  书法不是抄写术。一辈子“朝辞白帝”、“远上寒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书法家。书道的修习或参悟应是艰难而长久的,故自古有弱冠成名的画家和诗人(如王希孟和王勃),却没有少年得誉的书家。才学绝代如苏轼,尚称自己“不善书”;一代画师任伯年羞于书拙,不敢在画上多题字。古人知耻,是因为有真赏和明鉴,决不会因为仅仅能抄几首古诗就招摇混世,以书名家的。

  书法也不是可以竞技的比赛项目,相反,炫技和逞强是书道的大忌。有所蕴蓄,苦心孤诣,不入俗氛,不逐浮名,自来大书家莫不如是。

  基于上述浅识,我在绘画的同时从未放弃书法,不光是出于“书画同源”的专业谋虑,更多的是想在书画互动的关系上有所体悟。我在《绘画迹象论》这本书里,论述过“书体衍生”对于画风生成的启示;在《水墨变象》一书中对于“书变提示画变”有专节论及。尽管如此,我提笔写字时依然自觉地同绘画保持距离。

  我对书法有单独的期求:一是“多体通融”,力求将草书的间架、隶书和篆书的笔法、楷书的气度加以化合,这样一来,单元结构和行气、章法趋于灵动,而点划的迹象则趋于单纯和沉重,可以叫做“凝重飞动”,这是我从吴丈蜀、王邃常、朱耷的遗迹中领悟来的,自以为可以作为风格基础。此外,加强对中外文史哲的学习,以便“增加内存”;在日常书写时尽量使用毛笔(硬笔也当毛笔用),与古代书家的工具理念求得一致;坚持多写自撰文字,与书法的功用属性取得平衡,所谓“书以载文,文以载道”。

  虽然我的绘画长久以来追求现代感和艺术性,但书法理当另有所务。带着当下的感受时时瞻望往昔之境,是我写字的兴趣所在,对于我来说,书法是一件可思可行的事体,但最好是“写时不想,想时不写”,因为想到未必达到,乐在“心向往之”。

2013.7.18

作者:钟孺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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