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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被处罚停止活动一个月

2016-02-04 11:45

  中新网2月4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对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作出停止活动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民政部通报称,经查,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对分支机构疏于管理,在分支机构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学术委员会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中国金田黄文化研究会”,并对外开展活动;分支机构“中国金田黄文化研究会”以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并使用“中国”字样。

  另查明,“中国金田黄文化研究会”在对外活动和宣传过程中,还使用了“中国金田黄石文化研究会”和“中国金田黄石研究会”的名称。

  民政部表示,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第五项“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得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以所属社会团体名称的规范全称”的规定,构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关“对分支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情形。

  调查过程中,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改正错误,消除影响,撤销了“中国金田黄文化研究会”,对类似分支机构停止设立,并采取措施加强了对分支机构的管理。

  民政部表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民政部决定对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作出停止活动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民政部指出,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后,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团体活力,但随之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违法违规开展活动的投诉举报也逐渐增多,如分支机构以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分支机构再设分支机构;社会团体向所属分支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等。民政部将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违法违规易发多发的趋势,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途径,加强执法查处力度,对构成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查实一起,处罚一起,以维护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来源:人民美术网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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