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宋龙泉官窑的设置时间,由于缺乏明确的历史文献记载,要探讨此问题似乎比较困难。但只要我们认真地研读一下现存的历史文献,就可以从中探寻到它的踪迹。宋人赵彦卫《云麓漫钞》云:“今处之龙溪出者色粉青,越乃艾色。……近临安亦自烧之,殊胜二处。”⑧《云麓漫钞》成书于开禧二年(1206)年。这条记载不仅说明龙泉窑掌握生产粉青瓷技术早于效坛下官窑。而且,一个“近”字则明确指出了郊坛下官窑是在1206年前不久设立的,因此可以断定,龙泉官窑在1206年前早就建立了,这或许可以作为龙泉官窑设置的下限时间。至于上限时间,笔者认为,应该是在绍兴十三年(1143年),或稍后。因为北宋灭亡后,赵构于建炎元年(1127年)即位于南京(今河南商丘)至绍兴八年(1138年)定都临安的十二年间,女真贵族仍没有停止他们野蛮的掠夺战争。随着金兵铁骑的长驱直入,高宗皇帝及大臣们选择了唯一出路就是逃亡。于是从河南商丘至建康(南京)、扬州(江宁)、临安(杭州)、越州(绍兴)、明州(宁波),直至入海至温州、台州,最后返越州、临安,一路颠沛流离,风云难测。在此大难临头,金瓯难保之秋,朝廷是不可能设立官窑烧造“极其精制”的瓷器供自己享用的。再者,此时的南宋王朝处在一个政局动荡、财帛拮据的岁月,朝廷力尚简朴。绍兴十一年,高宗对臣下说:“朕于宫中,凡玩好之物,未尝经目,止要赐勋旧贤劳尔。”⑨在这种情况下,朝廷又怎么会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来设置官窑呢?“绍兴和议”后,江南社会相对稳定,经济发展较快,这时的南宋朝廷则偏安于江南一隅,过起了灯红酒绿、醉生梦死的生活,不禁祭祀、陈设、饮食需要大量瓷器,而且统治者还将不少瓷器用于赏赐,搭烧的瓷器已满足不了需要,于是便设立官窑烧造宫廷用瓷。在这种情况下,龙泉设立官窑烧制御用瓷器是完全有可能的。首先,如上文所述,南宋初年,北方大批窑工“随驾南来”,纷纷涌入浙江,主要集中在龙泉窑的各个窑场继续从事瓷业生产,这当中自然包括汝官窑的窑工,这就为龙泉设立官窑提供了大量的人才资源。其次,设置官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工匠、管理机构外,还涉及原料、燃料、地形等许多因素,而龙泉比较于其他地方,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第三,从现存的遗物标本看,瓦窑洋生产的黑胎青瓷就是“袭故京遗制”烧造的,实际上是北宋汝官窑在龙泉的延续和发展。南宋中期以后,随着社会的相对稳定,生产力的发展和统治阶级生活的日益奢侈,仅靠龙泉官窑生产的优质瓷已远远不能满足其需要,加之龙泉距临安路程相对比较远,带来如运输困难等诸多不便。于是,便在龙泉官窑中抽调精堪窑匠,在郊坛下增设新官窑“自烧之”(郊坛下官窑与瓦窑垟遗物标本极其相似,难分彼此就是力证)。从此龙泉官窑日渐衰落并逐渐被世人遗忘。
作者:瓷器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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