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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国新画作丢失案判决结果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2009年10月19日,汪国新画作丢失案判决结果新闻发布会在北京汪国新诗书画院展览内举行。案件当事人原告收藏家张德麟先生,著名画家汪国新先生均莅临发布会现场。
  汪国新先生画作《紫气东来》(96cm*177cm,由3张拼成1幅)丢失案经过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09年9月18日作出判决。原告张德麟先生胜诉,被告人装裱师袁厚鸿败诉。袁先生需马上返还张德麟先生收藏的汪国新画作《紫气东来》原作,如不能返还,则需赔偿张德麟先生27余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2700余元。由于袁先生对画作的真实性没有提出质疑,并且承认原画作已经丢失,所以判决结果须在判决生效10日内履行完毕。
  新闻发布会现场有多家媒体到场,对这一热点事件进行报道。北京燕山红文化集团更加对此案进行跟踪报道,并举办了这场判决结果新闻发布会。
  本案的宣判对于全国众多的收藏家和书画创作者具有重大意义。长久以来,装裱人丢失损坏送裱作品的案件时有发生,但是因为对送裱作品的价值判断标准一直不够明确,导致了这些案件往往以私下解决收场。这常常使收藏家蒙受不明损失。本案的宣判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树立了一个标准,使得与艺术家有关的官司不再难打。同时也为众多的收藏爱好者提了一个醒,对自己的藏品多加重视,才是避免经济损失的关键。
  案情回顾:
  收藏家张德麟先生与我国著名画家汪国新先生是多年好友,张先生与1999年收藏了汪国新的画作《紫气东来》和《指点江山》。2006年10月,张先生将两幅画作交给装裱人袁先生装裱,2007年10月,袁先生将《指点江山》交还给张先生,并承诺5日后将另一幅《紫气东来》交还。但后来并未归还,张先生多次索要,袁先生称自己的装裱工作室装修,画作存于别处,不能及时归还。2009年,张先生将袁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袁先生归还画作,如不能归还则提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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