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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9 16:28
本报讯 (驻山东记者苏锐)近日,山东省文物局印发了《关于加快山东考古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明确考古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等7个方面提出21条意见,“建设考古”“科技考古”“队伍建设”成关键词。
《意见》提出,山东将探索第三方机构对建设工程考古调查、勘探资质资格进行认定。建设工程中的考古工作应由具备考古资格的单位进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对于出借资质、漏探、误探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违规行为,暂停或取消其考古资格。在科技考古方面,《意见》明确考古项目特别是主动性考古项目要将科技考古纳入工作计划,做好科技考古样品采集工作,并作为工地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同时省、市文物部门应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考古机构基础设施资金投入,配置相关科研器材、设施,建立科技考古和文物保护实验室,提高技术装备科技含量。
《意见》强调了加强考古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指出山东将支持业务单位构建更加灵活开放的引才用才机制,引进多学科的考古人才;优化考古机构设置,鼓励并支持地方政府成立不同性质的考古研究所,或在博物馆增加考古职能,使之具备独立承担本区域内考古工作的能力。
来源:雅昌艺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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