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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征收个人所得税 谁能得利

  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下发的通知于最近在北京首先实施。虽然规定已有8年,但不少拍卖公司、收藏者感到突然,业内人士众说纷纭,10余年来的中国艺术品拍卖业首次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突如其来的征税   “同以往一样,我的藏品在拍卖会上拍出,可拍卖结束后却莫名其妙地被告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收藏者高先生收藏的几件近现代书画在北京3月中旬举办的一场拍卖会上易手,当他兴致勃勃欲取回自己的拍卖所得时,却被要求扣除个人所得税,这让他颇感惊讶和不解。   不止是高先生,很多卖家和拍卖行都觉得太突然了。日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个人通过拍卖成交的拍卖收入(包括拍卖书画作品、古玩收藏品等收入),减除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个人以前(或上次)取得该拍卖品的价格(以合法有效的交易凭证为准)。个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拍卖品原值凭证的,对其取得的拍卖收入的个人所得实行核定征收,即扣除参与拍卖的成本后,按照个人取得的全部拍卖收入计征3%的个人所得税。   这项要求在3月9号开始起征的个税,一发布便在业内产生了不小的震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和北京拍卖协会不久前分别组织了北京地区部分拍卖企业进行座谈,众多拍卖企业对“通知”表示支持,但就政策执行的区域性和时机上,不少业内人士对此提出了异议。中国拍卖协会副秘书长王凤海以个人的名义向记者表示,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组织的应尽义务,但一项地方税收政策的出台,应考虑其对行业的影响,艺术品拍卖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但与国外相比差距很大,远没有达到成熟。从成交量来看,去年北京首次把中国艺术品的中心角色从过去的伦敦和香港等地争了过来,在这个时机在北京实行这个政策,不仅会影响到目前逐步占主流拍品的海外中国艺术品的回流,还将影响北京艺术品行业发展的好势头,这与北京要办“人文奥运”也不符,与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地位也不适应。北京东方国际拍卖公司董事长吴淳认为,政策的实施不能制约市场的发展,如果仅在北京执行,这对北京是不公平的,势必让北京的拍卖企业征收拍品的难度加大,现在已有一些外地卖家将已经答应上拍的拍品改投其它地方的拍卖行了,这影响到北京拍卖场上的人气,也不利于正在初具规模的北京拍卖企业的进一步壮大。   一项迟来的征税   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的此“通知”,是根据1997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书画作品古玩等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北京市拍卖市场实际情况,对于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个人财产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做出的规定。   一些人士、一些媒体认为,此次艺术品拍卖引发税收新举措,与北京拍卖市场火爆、拍卖成交额迅速增长有关,也与大量企业涌进该行业造成一定管理难度有关。去年北京市通过拍卖形式成交的艺术品收入已经达到近40亿元。“通知”的出台解决了长期以来无法确定原值拍卖品的拍卖收入合理合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北京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向拍卖行业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与艺术品拍卖的火爆没有必然的联系。由于拍品的原值不好确定,给拍卖行代扣个人所得税制造了很大障碍,因此迟迟未能执行。此次北京地税局在‘通知’中则明确了按3%的费率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让征收工作相对易操作。起征个税,说明政府对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规范发展越来越重视,这对北京拍卖行业的长远发展是有必要也是非常有利的。   执行中的难题   然而,“通知”的下发让拍卖企业在执行上有些为难。按照“通知”的规定,“通知”自3月9日起开始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吴淳表示,当初与卖家签定《委托拍卖合同》时,并没有下发此“通知”,因而在所签署的合同中也没有相应的约定。如果拍卖行代扣代缴,卖家会依据合同向拍卖行讨价还价的。   熟悉拍卖行业的人士都知道,每次拍卖会拍品的征集都需要半年以上的提前量,目前京城各拍卖企业都完成了春季拍卖会的拍品征集工作,秋季拍品征集工作也已开始,显然他们与卖家之间签署的《委托拍卖合同》中,都没有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北京荣宝拍卖公司总经理王倚山表示,计征个人所得税猝不及防的出来,让拍卖行有些尴尬:不征不合法,可想征又没有与委托人事先约定。对于一场大型拍卖会来说,拍卖行要与几千个委托人进行沟通,工作的难度很大。   为了便于操作,一些拍卖企业建议此次北京地税局出台的“通知”的执行日期划定在2006年1月1日起为宜。   据介绍,个人拥有物品的拍卖所得,按税法有关规定,应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拍品原值审核也成了难题。   王倚山认为,拥有物品的卖家主要以古玩、字画居多。而这些物品的来源渠道很多,有购买的,也有祖传和赠送的等等,而持有证明拍品价值合法凭据的几乎没有。拍卖行很难审核原值,又如何代扣代缴所得税呢?吴淳表示,即便有客户提供原始凭证也很难确定。如果拍品是几代祖传下来的,经历了坎坷的收藏过程,这种保管费、修复费怎样计算。一位拍卖人士认为,凭据有时也真假难辨。很多凭据就是上次买卖的发票,但发票都只是简单记录。例如,吴昌硕的书法作品大多以篆书、行草为主,在给作品定名时,也大多称为《篆书条幅》、《行草条幅》,发票上也会这样记录,到底是哪幅《篆书条幅》、哪幅《行草条幅》就很难说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税收风险。   许多企业认为拍卖行业有其行业的特殊性,在实施中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北京华辰拍卖公司总经理甘学军表示,为了便于实际操作,有关部门在出台有关政策时,最好制订单一标准,一个费率最好,这样简单明了、便于操作。为了鼓励艺术品流通,避免私底下流失,也便于操作,一些拍卖业内人士还建议,是不是应该向买家征收相应的税,而不是卖家。   不少收藏界人士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一些收藏家认为,此次征税的范围表述不清,文件提到对“古玩、字画等收藏品”的拍卖征税,其中,收藏品就很难界定。一些解放后的老期刊、旧照片怎么算?这些东西在地摊上很多,上了拍卖会就要征税?另外还有人提出,一些当代工艺品、仿古家具是否也要征税,都应有一个更加明确的说法。   谁能得利   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组织召开的座谈会上,一些企业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条件适当时,明确政策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施行。甘学军认为,现在是卖方市场说了算,你对卖家征收税,他们就会选择其他方式进行交易,这势必会导致拍品流失。税收是件大事,出台政策前需要做很多细致的工作,否则就会出现一些负面影响。   一些拍卖人士认为,这种征收会使北京的卖家流失,即使在北京进行交易,卖家为了减少损失也会要求提高成交底价,将损失转嫁给买家,买卖双方博弈的失衡,这将打击正在繁荣的北京拍卖市场,会导致拍卖成交减少。同时,拍卖公司为了吸引买家,必定会从佣金上给予折扣。为了逃避北京个税征收,会助长更多拍卖企业把拍卖放到其他地方去。所有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拍卖公司的营业额和利润,势必会减少北京拍卖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上缴,从这些方面来看,实际上会缩小北京的税源。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多家拍卖公司表示,将会加大对上海、南京和杭州等地市场的开拓。   王凤海认为,国家应该鼓励文化事业的发展,艺术品市场刚刚起步,还需要大力扶持。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这个新兴行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他还建议,个税征收不应 “一刀切”,海外回流文物有利于我们保护民族遗产,对于这些拍品是否可以免征。一些博物馆拿出重复的艺术品来拍卖,是为了支持艺术市场的发展,这类拍品是否能在征税的范围之外。国外对投资、收藏艺术品都有很优惠的政策,甚至会减免企业的一些税。我们为什么不能呢?王凤海表示,中国拍协将会让北京拍协把拍卖企业和相关人士的意见送呈给北京地税局,同时以中国拍协的名义给北京市政府去个函,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来源:雅昌艺术网 作者:尧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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