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交所如何实现艺术的资产证券化
刘晓林
近几年的中国纷纷兴起了所谓的“文交所”,它们的目的和功效便是想最终实现(文化)艺术的资产证券化。
在谈如何实现艺术的资产证券化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为什么要实现艺术的资产证券化?
按照价值规律,一切商品皆可以找到它的等价物。事实上,不仅商品如此。世界上的一切存在都有自己的等价物。当然,这种等价物在现实中无法达到与原物体在价值上的绝对一致。文化艺术原本属于人类的精神产物,它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以满足人们的精神享受为主。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人们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精神与物质能否转换?乍想,将文化艺术这原本属于人类的精神产物转换成货币形态似乎有些滑稽。换个角度来分析,文化艺术也是古今的文人、学者、艺术家的劳动成果,为什么不能兑现为现金资产呢?实在也是合理的事情。
人类的精神文明(文化艺术等)真正被大众所享有的并不多,尤其是越珍贵的越远离大众。如果实现了艺术的资产证券化会使得更多的人来享有特定的文化艺术。举例如下:齐白石、徐悲鸿等人的某些作品被资产证券化以后,喜欢艺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们便可以共同参与进来、共同持有。因为文化艺术资产证券化的直接结果是巨大价值的“分割”——原本价值几千万、数亿财富的一个整体被分成若干(通常所讲的份额化)。于是直接导致了大众享有特定的文化艺术的经济门槛,有了享有的可能。
上述原因使得我认为有实现艺术资产证券化的必要。而如何实现的确不是轻而易就的事情,其中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建立文交所可以说是我国文化产业市场化的具体实践。市场化离不开交易,交易势必牵扯到利益。利益如果处理不好就会造成人这种所谓高等动物之间的不舒服,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
我国内目前存在着几十家叫“文交所”的机构或场所,它们在实现艺术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绕不过去的问题之一是交易定价。交易定价的核心是价值评估。在这一点上,中国的文化从业者、投资者、收藏者等存在着一个普遍的误区,即“艺术无价”。我常跟许多朋友讲,艺术真的无价吗?世界上不存对所有人都有价的艺术,更何况是无价的艺术呢?当然,因为文化艺术本身所具备的特殊性(人们从事文化艺术所付出的劳动不易核算)使得对其价值的评估有很大模糊性。任何领域事物的“精神价值”界定都无法精确,但在特定的时期、特定物体的“精神价值”还是有大致的评断标准的。比如,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中国就已经出现了书画、古董等的拍卖,人们通过画廊私下交易则出现的更早。尽管拍卖、画廊私下交易对价值的确定存在着很多不足,但不妨碍其仍然可以作为艺术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的交易定价的参考。具体而言,文交所针对特定的“文化艺术”在某一个时间段一定要制定“价值下限”和“价值上限”。(这需要真正既懂文化艺术,又懂市场经济的人士。)至于分阶段还是一次性由文交所在遵守国家相关法规的前提下自行制定。同时,文交所要提前告之社会大众,绝不能仓促而上、屡次变更。
此外,文交所在实现艺术的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交易制度的透明化、信用制度的健全化也非常重要。只有正确的价值评估,没有相关制度的保障,其依然无效。
文化艺术可以实现资产证券化,中国的文交所务必明确并谨记:1、不能将文化艺术完全等同于其他产品。2、特定的时空里,包括文化艺术在内的一切“物品”都不可能真的“无价”。3、作为社会大众参与的“群体行为”,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带来的一定是市场的混乱。
作者:刘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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