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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允明小楷书《成化间苏材小纂》辨伪

2016-01-05 14:19

  定远斋旧藏明祝允明小楷书《成化间苏材小纂》册,近由华宝斋书社影印出版,装潢甚为古朴而精美,并承雅意,惠寄一册,方睹全貌。仔细观摩,对是否为祝允明亲书,颇觉有疑惑处。其一,该册于叙文、各卷卷首各书名款,其中四处款署“祝允”二字(图一),又三处款署“祝允明”(图二),其中“明”字作“眀”。向曾见一款署“祝允”的祝允明书作,这是第二次见到如此书款者,而款书“明”字作“明”,则所见祝书真迹皆作日、月之“明”字(图三),从未款书目、月之“眀”.其二,此册小楷书工整有余,但缺乏祝书真迹中寓含的超逸精神。因此颇疑此册祝书小楷为仿伪而非真迹,下面具体辨之。

  此册册后有清同治间人周寿昌一跋,影印出版时册前有友人杨仁恺先生撰书序文一篇,又有罗启蒙先生撰后记一文。当然,诸人皆以为是祝氏小楷中难得的钜制。对于上述有关款书的疑惑,罗启蒙先生于所撰后记中专为辨之。文日:“再考‘祝允’史籍无载。‘允’本义说法不一,但许说、段说从兄吕声不误。金文允皆用作信。‘明’,照也,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大雅》,明明在下。《尔雅》释话疏,明明言甚明也。《小雅》,东方启明。按《礼曲》,男子二十冠而字。《仪礼·士冠礼》,冠而字之敬具其名也,君父之前称他人则称字也。古人习惯名与字相互表里。祝允明:允,信也;明,照也。允明,自信而微能明明也。确切而直接了当地说,祝允明,姓祝名允,二十岁后字允明,三十岁左右以字行”。这是用训诂学方法得出的结论,但在有关祝允明其人的文献中从未见姓祝名允的记载,而在本人目鉴的祝氏书迹中,凡可靠的真迹作品又不曾有署名祝允者。此册小楷,按叙文所署年款为“弘治改元”,祝氏时年29岁。同时期的作品尚有存,代表者当属故宫博物院所藏小楷书《唐宋四家文记》卷,书于成化二十三年丁未(1487年),年28岁。款署:“枝指祝允明”,并铃“祝氏枝山”、“祝允明印”二方印。以名章篆刻文字的习惯规律,大都凡兼刻正名,则于正名后篆书“印”字。比如文徵明,初名壁,字徵明,后以字行,更字徵仲。他的较早期画作《南窗寄傲图》卷,款识:“正德六年,岁在辛未三月既望,文壁徵仲甫书于停云馆之南荣。”铃“文壁印”、“文徵明印”,款书“文壁徵仲甫”,是说名壁字徵仲,铃二印皆于名款下篆书“印”字,则表明文壁、文徵明是异用的正名。其时文徵明42岁,是文氏以字行,初名、更名并用的可见的最早的真迹作品。而文氏全以字行,不再用初名壁,据友人徐邦达先生的考证,当是在文氏四十四、五岁之后。这一例证表明,古人以字行是常见的,但一般来说或有文献记载,或有书画作品署名款的变化例证,不应是无迹可寻的,更何况祝氏的书法作品还是相当丰富的。因此,正像早于此册一年的祝氏早期代表性书法作品《唐宋四家文记》卷署款表明的那样,他的正名只是“允明”而已。

  再一个问题,此册小楷又款书作“祝允明”,以罗启蒙先生所考:“明,照也,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据古籍所载,“视远惟明”,“视日明”,因之写成目、月之“眀”也是有根据的,但问题是凡祝氏书法真迹,署名款皆作日、月之明,或是书家于异体字中择定了自己名款的用字,或是用字的习惯,无论款署“祝允”还是书用目、月之“眀”显然都是需澄清的疑点.类似的问题在以往的书画鉴定中不乏其例,典型者又如文徵明的书画鉴定。虚白斋中藏文氏小楷《落花诗》一卷,楷法精严,且洋洋万言,似令人对文氏小楷叹为观止。但是,卷中“和答石田落花十首”下署“文璧”款,又在卷末自识中四、五次书“壁”字款,铃印又作从玉的“璧”字(图四)。以上述《南窗寄傲图》卷而言,无论款书、铃印,皆作文壁,从土不从玉。按文氏三兄弟,长兄名奎,弟日室,文徵明初名“壁”。三兄弟的名正字皆从土,是以星宿之名命名的。类如《落花诗》卷这样署“璧”字款的作品很多,且不乏艺术水平,因而有人以为文氏署款或壁或璧,是通用的。但我们只要了解了文氏壁字名款的命名、命意,壁、璧二字只同音而不同义。屈子《离骚》中有言:“皇览揆予初度兮,肇赐予以嘉名”。这是古人对父亲赐名的珍重态度,因之文徵明虽然后以字行,但应不会用同音字代替自己的初名,因为那是其父用星宿赐三兄弟的“嘉名”,寄寓着父辈的愿望。所以凡署“璧”字款的文氏书画,必伪无疑。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一种情况,可能是伪作者不太了解书画家的原名本义,比如壁、璧间的区别。再一种情况,那就是作伪者有意识地留出破绽,以掩饰作伪时的虚怯心理。借以表明作伪者并非存心作伪,因为名款不同,或者有其他的明显破绽,至于观者不识,则与己无涉。文氏小楷《落花诗》卷就是一个典型。该卷书画在卷中览者极易忽略处落书“文璧”一款(图五),而在卷尾题识处,无一例外地书以“壁”字,却又在铃加印记中篆刻“璧”字。如果说书者不知文微明初名是壁或璧,则应该一律作壁或璧,像这种兼书的现象,只能是书者本知其事而故意如此即预留破绽。反之也就说明书者是有意地作伪了。这一个例子实际上回答了小楷书《成化间苏材小纂》册署名“祝允”或书目、月之“明”的疑点,即此书不是祝氏自书,而是有意作伪的伪书。

  有意作伪与抄录前人诗文是不同的。此册《成化间苏材小纂》,原文为祝允明所撰当时苏州名人的传记,伪书者于卷首落书“祝允明撰”,按一般规律,如属祝允明亲书,应写“撰并书”字样,这里其实也有含糊其辞的一面,有意含混“撰并书”与“抄录”的不同。古人有抄录前人或时人诗文的习惯,并且往往录书诗文之后原题识、名款等,或者在诗文前落书原撰者姓名。比如上述文微明《落花诗》卷,该落花诗是沈周、文微明等人倡和的,因之在每人诗文前下部落书沈周诸人姓名,这种情况和此册《成化间苏材小纂》在每卷卷首落书“祝允”或“祝允明”名款一样.因为古人有这种抄录的习惯,有些抄件就往往被后人无意误定或有意冒充为原作者的亲书作品了。典型的例子如故宫博物院所藏南宋姜夔跋《保母帖》,帖后有一段较长的自题识,并落款“姜夔尧章”,未钤印记。因此,长期以来一直被当作姜夔书真迹。卷中有宋末元初人金应桂印记,原大都以为是收藏印记,然该人擅书,书宗唐欧阳询,于是恍然悟此卷应为金应桂小楷录姜夔跋《保母帖》全文并题识。大约因为是金氏自书、自用、自藏的关系,所以才没有说明而只铃了印记,以致为后人误定了。又如故宫博物院藏元张雨《自书诗札》卷,卷后并无款识、印记,所见款识都是某诗文、某札的书款,其中可见至正六年年款。而现藏香港至乐楼的《楷书自诗》卷,经本人查考,当是张雨《自书诗札》卷的被裁割部分,并署年款为至正四年。与之相比,没有总款的那部分,应当为该卷的前一部分,却已经出现了至正六年的年款。年序的颠倒,恰为人所利用,索性一分为二,冒为两件张雨书作,成了今传的样子。这两个例子属“抄件”被误定及被人伪冒为前人书法。但小楷《成化间苏材小纂》则是书者有意作伪的伪物。因为既然是抄录祝允明的撰述文章,断不会连祝氏的名字都不晓得。并且,既是抄录别人的诗文,必是因倾慕所致,又何以将撰者的姓名漏书一字,岂非是不敬的行径?所以,该册小楷不仅是伪物,而且是有意地作伪。

  《成化间苏材小纂》所以能混淆识者眼目,就是因为其书法也有楚楚可观的一面。但是,如果与真迹书法相比,仔细地体察,也可以看出其间艺术水平的差距。这里包含着两层意思的差距。其一,伪祝氏小楷不少,大多以工整欺人眼目,甚至会令人以为这就是祝氏小楷书的标准面目。类似的例子,如本人发现的祝允明外孙吴应卯伪祝氏行、草书。从明末以来无人疑心其伪,并被当作祝氏书法的典型,及至后来发现吴应卯本款书法,才分辨出一批历来被当作祝氏真迹的伪作,其数量已累积了三十余件。《成化间苏材小纂》是另外一种典型,即工整有余,但结构略有倚侧而韵味不足。所见此类伪祝氏小楷也有多种,只是尚不知为何人所伪。其二,凡书家,特别是声名较著的书法家,其书法总会有早、中、晚期的丰富变化,这在鉴定研究中需要认真体察。如此册小楷按所书年款是祝氏29岁的作品,但与祝氏小楷书真迹,即28岁时所书的《唐宋四家文记》卷相比,虽属同期作品,书法风貌却显然不同。后者虽作小楷,却并非仅为工整,甚至还有大小、正倚的丰富变化,论其笔法,更有丰润婉劲的变化韵致,不仅体现了祝氏早期楷法的面貌、特点,且艺术水平也高于《成化间苏材小纂》册的小楷。前者仅表现为功力较深而已。因此,古书画的鉴定研究必须对作品的伪劣、真伪进行反复比较、体认,不能囿于以往的认识,才能识别类如此册小楷及文徵明《落花诗》卷这些长期被当作真迹的“好伪物”,从而提高书画鉴定研究的水平。

来源:凤凰艺术-艺术家 作者:刘九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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