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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涵评何情:无利害的美感或趣味

2016-09-14 17:41

  耿涵(艺术与民俗学博士,策展人,纽约大学访问学者,任职于LAB47空间)

  最早看到何情的作品是在2008年天津美术学院本科生的毕业展上,一件名为《未命名》的充气装置。那是一个庞大且臌胀的白色布包,骤然出现在美院前院的草坪上,人们不免丛生好奇。这件作品是“互动性”的,观众需要从一个紧挤的入口爬进布包,在经历了短暂的致盲后进入其中枢,然后看到一个视频作品。整个过程让人从紧张到跼促,再到惊喜。这么多年过去,对那种体验记忆犹新。而那件作品的一些关键词,如空白、膨胀、空间、身体、秩序、主体经验,也一直是何情艺术实践中的主要观念。

  从学理上讲,何情的作品更适合放在美学框架里认识和讨论,她所玩味的往往是高度自律的艺术形式自身。这使人很难用“形式-内容”的二元法则去机械地“理解”,而是需要更多地去感受——那种“整一性”所带来的一种更为开放,也更为纯粹的艺术或心理体验。何情用她独特的实践方式,去支配画布、身体以及物理空间。

  之所以强调美学性,是因为何情总是将作品诉诸于观者的体验层面之上,她想要引发想象,调动审美快感。于是她关注形式创造,就像经典美学的论调,“…因为美取决于体积和顺序”(亚里士多德,《诗学》)。对于观者而言,何情就是提供一种无利害的美感或趣味。如果我们一定要引入逻辑层面,那么不妨去关注她对艺术媒介与材料的把握和调用,她的敏感和准确。

  从另一方面看,诉诸观者体验的艺术实践并不意味着何情对后资本主义艺术体制的认同,她只是遵循自身的某种创造冲动。而恰好,这种“冲动的产物”更符合美学系统的判断。何情的出发点实际上是极端个人化的,“诉诸体验”并不能与“激发”或“服务”划上等号,当然更谈不上“挑战”和“冲突”。她的作品更像是一些游戏,一些建立在感知与逻辑之间的游戏,我想这个描述更为准确。这是因为她的作品不但满足康德的“无利害”定律,更带有一种难能可贵的质感。这种质感来自于艺术家个体,它轻盈,澄澈,独特而不可复制。

来源:墙报-人物 作者: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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