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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老所贻吴愙斋遗砚,侧有款,颇难解。罗老在复思乐先生书中说:“一个是吴大澂家砚,砚侧刻有‘愙斋’字样印记,是先雪堂公给我的,即作为平常用砚。”罗老再给我的信中也说:“此乃我幼年,祖庭贻我。”当年去连隅捧砚时,罗老为写一题记:“此砚为吴愙斋遗物,先人所贻,今以归奉文。”此外不见著录。以上罗老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些信息:第一,砚为愙斋吴大澂遗物;第二,砚经罗雪堂收藏;第三,罗雪堂将该砚给了长孙罗继祖,时间在罗老幼年。罗老生于1913年4月19日,“幼年”一般认为3到10岁之间,应该在1923年之前或左右雪堂公就将吴砚给了罗老,以为习字之用,后即用来著书,历经磨难而世守,直到晚年。
吴大澂光绪二年(1876)三月得周愙鼎,所以,以愙斋为号当在本年或稍后,所以砚侧所刻款识时间亦如之。根据顾廷龙先生所编《吴愙斋先生年谱》记载,吴大澂在穆宗同治七年(1868)“始好古吉金文字”,从此一发不可收,同治末至光绪初所得渐多。每有所得,或记所费款数,有以“金”记者,有以“白金”记者。如同治十一年二月下旬“以数十金”得一秦铜器,同治十二年正月以“二金”购古泉,是年“以白金五百”易得唐文安县主墓志铭原石,同治十三年仲秋“以十金得一破敦”,光绪二年三月以三十二金得一爵,以“百金”购周愙鼎,等等。大澂有“愙斋所得金石”一印,有时钤印于古器拓本上。作者:羡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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