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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杰的书又被侵权

  《私想鲁迅》(左)和《东方》的比较。

  “时隔几年后,我的书再次被侵权了。”昨天,著名画家、金陵美术馆执行馆长刘春杰告诉记者,他于2013年由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的《私想鲁迅》,书中的后记文字和20幅版画被“挪”到了另一本今年6月推出的书中,书名为《东方历史评论·不该被遗忘的鲁迅》(以下简称《东方》),但并未写清引用来源,也未征求他本人意见,刘春杰表示自己已决定起诉。

  4年前打过官司,两本书曾被盗成笔记本

  刘春杰昨天告诉记者,发现这次的侵权事件,竟出于一个好友的善意赞美,“朋友微信恭喜我的作品又见诸一本新书,我一看宣传链接,不对啊,这才知道。”

  刘春杰表示,几年前他也打过一场侵权官司,他获得过“中国最美的书”称号的图文书《私想者》、《私想着》,被一家浙江公司直接照搬了样式,做出了多种笔记本和同学录!于是,刘春杰一纸诉状将浙江联华印务有限公司告上了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最终在2011年12月,被告向刘春杰赔付了15万元。

  这次文字、版画作者变成了“摄影刘春杰”

  “令我难以置信的是,这次侵权的,是一家正规的国有出版社。”记者看到,《东方》封面下方是“东方出版社”几个字。而翻开两本书的内容,的确看到《私想鲁迅》中后记《这些年,我的事儿》,被搬到了《东方》中,文章题目也没变。文章后面,有多幅来自《私想鲁迅》的木刻作品。刘春杰说:“给我在文章开头署了个‘摄影,刘春杰’的名字,可是文字和木刻都是我的原创,哪来的摄影?混淆概念。文章末尾写了一行小字(本文是作者木刻版画《私想鲁迅》的后记,此处有删节),更是打了个擦边球,可是作者名字、引用自哪家出版社出的哪本书这些信息,完全没注明。”

  据介绍,《私想鲁迅》收录了刘春杰创作的63幅反映鲁迅先生的木刻作品及70余篇杂文,曾获得第8届全国书籍装帧艺术设计大展优秀奖,第20届全国版画展优秀奖。

  要求“停止侵权,登报道歉,赔偿损失”,对方暂无回应

  记者昨天致电广西师大出版社《私想鲁迅》的责编殷牧云,她表示:“这不仅是对刘春杰老师的侵权,也是对我们出版社的侵权。”而刘春杰表示昨天已经与律师签署了委托书,将会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登报道歉,赔偿损失”。

  昨天,记者就此事致电东方出版社宣传编辑,该编辑回复记者“我去核实情况”,不过,记者发稿前,尚未给出明确回应。

作者: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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